张泽仔细地看着蔡夫子的动作,学着他的模样,拿起了一旁放着的毛笔。
蔡夫子见状直接让张泽试一试,张泽点点头,在纸上写了一个有些歪歪扭扭的“永”字。
蔡夫子见状没有生气,反而还夸奖道:“第一次下笔能写成这样,张泽你的悟性很高。”
“习字时,首先,擫,大拇指的第一节内侧按住笔杆靠身的一方,大拇指处于略水平的横向状态。
接着,押,食指的第一节或与第二节的关节处由外往里压住笔杆。
随后,钩,中指紧挨着食指,钩住笔杆。
然后,格,无名指紧挨中指,用第一节指甲根部紧贴着笔杆,顶住食指、中指往里压的力。
最后,抵,小指抵住无名指的内下侧,而不接触笔管,使得五指力量均匀地围住笔的三个侧面,使笔固定,手心虚空。”
蔡夫子说得认真,张泽听得仔细,顺着蔡夫子的手,再写下一个“永”字。
这一次的“永”字,比上一个强上不少,蔡夫子又教了张泽好几个字,确定他已经掌握好后。
给张泽布置了一个任务,把刚才所学的部分,一一一笔一划地写下来。
随后,蔡夫子开始指导其他学子,一旁的赵轩见张泽练字这么刻苦,也跟着用心练着。
“当——当——当——”
到中午了,用饭时间到了。
赵轩揉了揉有些发酸的胳膊,见一旁的同窗还沉浸其中,没有动作。
忙出口道:“张泽,用饭时间到了,你是自己带了饭,还是去饭堂用饭?”
张泽回过神,有些惊讶,“这么快就到中午了?”
赵轩笑眯眯地说着,“嗯嗯,你太认真了,没听到外面的钟声。”
“我是在饭堂用饭,赵轩,你呢?”
“那可巧了,咱们一块儿去。”赵轩直接拉着张泽就往饭堂跑。
说是饭堂其实就是在学堂的后面的一间宽敞的屋子,里头摆了一些桌椅,两人进去时,里面已经坐了不少学子。
赵轩带着张泽排着队,“吴婶子,你做的菜最好吃了,今日做了什么好菜?”
吴婶子听到夸奖很受用,乐呵呵地说,“就数你嘴甜,今日做的是猪肉炒豆角,味道不错。”
边说边给赵轩舀了一大勺,张泽有样学样。
“吴婶子,您的手艺真好,这菜光是闻着就香,吃起来肯定更香。”
吴婶子瞧着张泽有些面生,“你是新来的学子?”
张泽乖乖地点了点头,“嗯嗯,婶子好眼力,我是今日才来的。”
把吴婶子给萌住了,这孩子可真乖巧,长得可真讨喜,又嘴甜。
毫不意外,吴婶子同样给张泽打了满满一大勺,还多给了张泽一块肉。
两人找了一个空桌子坐下,看得出来学堂的学子家教都不错。
吃饭的时候,并没有听到说话声,饭堂很安静,能够清晰地听到碗筷碰撞的声响。
赵轩和张泽两人安静地吃着碗里的饭菜,赵轩大口地吃着,吃得特别香。
张泽上辈子留下的习惯,习惯了细嚼慢咽地吃饭。
看着对面的赵轩吃得那么香,他都忍不住多用了小半碗的饭。
用过午饭,学子们有一个时辰的休息时间,住宿的学子回到了自己的宿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