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辛苦了,这是送你的礼物。”
晚风接了过来,一看,是一支钢笔。
秦谷解释。
“之前看你写字的姿势非常标准,我猜你过去应该经常用钢笔,所以就给你买了一支,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他神色忐忑看着晚风,生怕晚风不喜欢。
晚风指腹摩挲着磨砂质感的钢笔,不粗不细,高端典雅,是她喜欢的类型。
她却不自觉陷入回忆。
是啊!
她以前最喜欢用钢笔的,因为它的笔感和重量感都无可替代。
但两年前,她就再也没用过了。
“谢谢!我还是喜欢用圆珠笔。”
晚风语气淡然,秦伯俊却满眼心疼。
岁月这种东西真可怕。
能把曾经那么快乐活泼的小姑娘折磨成这般。
就连喜欢的东西,都避之不及。
秦伯俊走上前,接过晚风手里的钢笔,打量片刻,开口。
“墨北最近在练字,这笔挺适合墨北的。”
声落,秦伯俊看向秦墨北,确认。
“要这支笔么?”
不要我扔垃圾桶了。
虽然秦墨北不明所以,但他还是乖巧的应了一声要。
那一夜,晚风久违的梦见那个离开两年的人。
明明梦里的他是笑着的,但晚风却哭湿了枕头。
再次睁开眼睛,入眼的是白色的顶棚。
原来是梦啊!
也是,毕竟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晚风眨了眨眼睛,拂去眼角的泪水,看了一眼手机。
早上五点。
睡不着了。
晚风干脆起身洗漱,换了一身衣服,起身跑步。
这段时间她忙于各种事情,都没时间锻炼身体。
跑着跑着,晚风在距离别墅五百米远的雪地上发现一个人。
一个脸朝下,趴在雪堆里的……男人?
之所以不确定,是因为那个人的头发有些长。
但从骨架来看,是个男人。
晚风自然不会贸然上前,而是拨通老李的电话。
整个秦家,也就老李起的最早了。
三分钟后,不仅老李来了,秦伯俊和秦谷竟然也来了。
他们天天睡得晚起得早,不怕猝死,也很容易谢顶的啊!
一想到他们顶着一张迷死人的帅脸,却年纪轻轻就谢了顶,晚风就想骂一句shift。
咳!跑题了。
好了,人证有了,她不用担心扶人被讹了。
在三双眼睛的见证下,晚风上前将雪堆里的人捞了出来。
一看,晚风吓得直接把人又塞了回去。
靠,怎么是他!
秦伯俊见晚风惊魂未定,快步上前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