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寒门子弟叶华叶千帆,有心与老板结个善缘,以十字绣做见面礼,不知老板意下如何?”
叶千帆按照记忆,行了一个门阀礼仪,以此来彰显自己的身份。
鸿雁楼的老板金凯荣,自认为见多识广,从来没有听过十字绣,不知是哪家绣法。
看十字绣如此漂亮,又用上好的琉璃,和一种不知名的材料装饰,肯定不是凡品。
金凯荣急忙回礼道:“金某不过是一介商贾,哪当得起公子如此重礼,真是受之有愧,还请公子收回。”
叶千帆哈哈大笑道:“不过就是一副十字绣,又有什么大不了,哪里能称得上重礼,金老板收着便是,何必聒噪。”
他这番话说的不客气,却将世家子弟的风范展现的淋漓尽致。
让人觉得他虽为寒门,但是家风未失,依然不可小觑。
金凯荣不再谦让,急忙让伙计小心的收起十字绣,然后邀请叶千帆楼上包间上座。
叶千帆走进酒楼,倒是古色古香,装修的还算豪华,不愧是首屈一指的地方。
只是这里和城市里的大饭店比起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没有丝毫可比性。
金凯荣一直小心观察叶千帆,见他如此淡漠,更觉得莫测高深,断然不是一般人物。
他们来到最豪华的包间,金凯荣让人把招牌菜都端上来,表现的极为热情。
叶千帆和金凯荣说了几句闲话,又尝了一下菜,应该说水平相当不错。
“我这次过来见金老板,除了想和金老板结交以外,还有一物要卖给金老板。
此物名为味精,是极品调味料,只要略同烹饪之人,在菜中放上几粒此物,都能变成美味佳肴。
金老板要是不信,随便找个学徒,在后厨炒一盘粗菜,我为你现场演示。
三叔不要客气,把这些菜都吃了吧。”
叶千帆说的极其自信,令金凯荣将信将疑,觉得一试倒也无妨。
李建树惦记着叶千帆的安全,不肯离其左右,一定要跟着去。
“三叔不必如此,我相信金老板不会做出蠢事,再说即便有事,我也能全身而退。
三叔莫忘了我的身份,谁又能加害于我…。”
叶千帆已经掌握装神棍的精髓,甭管在什么时候,都要表现的莫测高深,才能令人入瓮。
李建树想到叶千帆是仙人弟子,心就放在肚子里,急忙点头答应,接着开怀大吃。
金凯荣看到这一幕,好奇的不得了,不由得在心中猜测,叶千帆究竟是什么身份。
叶千帆笑而不语,跟着金凯荣来到厨房,已经有跑堂的通知他们,让他们知道应该如何去做。
“老板,你这么做是什么意思,不相信我的手艺吗?”
大厨对这个做法很不满意,气势汹汹的质问。
“李大厨千万不要这么说,我自然是对你深信不疑,是叶公子要展现宝物,所以才一试而已。”
金凯荣深知鸿雁楼能有今天,李大厨功不可没,自然是极尽安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