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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杀 (第2/3页)

不是。

他可是斩杀了苍君弟弟,太清宫宫主之人。

苍龙军面对林朝,面色恐惧。

但是,他们还是披甲提刀,组成一个军阵。

林朝看着这些人,目光幽深。

“天命在身,这样狗屁的军队,估计都能拦住三千狼卫。”

这支苍龙军,实力不强。

但是,他们身上的金线此刻很粗,足足有婴儿的手腕那么粗。

这样的气运在身,他们发挥出的实力,恐怕连太清宫宫主都不是对手。

然而,他们遇到的是林朝。

“杀。”

苍龙军的首领曹公公开口。

顿时,三百军士提着刀冲向了林朝。

这些军士在跑,根本没有任何军队,看起来就好像一群鸭子在跑。

可惜,天命在身,即便是一只鸭子,也能打败老虎。

林朝站在原地,他感觉到一种压迫感。

明明是很滑稽的苍龙军,他却有一种面对精锐狼卫的感觉。

林朝感知到,无数的金线纷纷向他涌来,缠住他的身体,束缚他的动力。

若换成其他人,此刻恐怕都因为莫名的原因而无法动弹。

但林朝不是普通人。

无拒道心!

有无拒道心在,他根本不害怕这种虚无渺茫的天命。

这种所谓的天命,也不过是污染罢了。

面对上万狼卫的林朝都不怕,这三百阉人,又算得了什么。

林朝提剑,剑出鞘。

一剑划成半弧月,顿时有两个生灵死亡。

这次的林朝,没有觉醒杀戮专精。

然而,这世的他,杀人更像是一种天赋。

林朝不断推进,不断挥剑。

每一剑落下去,必有人死亡。

仅仅第一次碰撞,便有十数人死亡。

没有人受伤。

出剑必死,没有伤者。

这些阉人此刻已经红了眼,没有了当初的畏缩。

在气运的加持之下,这些阉人化身了亡命之徒。

不仅用武器,还有嘴咬,用脚踢。

可惜,林朝的剑太锋利,根本不给他们张嘴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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