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疾风先是回了一趟伏虎帮,找了些帮手。
变异狼犬!
要知道,犬类的嗅觉细胞是人类的60倍,“嗅球”是人类的0倍,嗅觉皮层更是远较人类发达,而且狗子的两个鼻孔可以互不打扰的独立工作,气味可以存储在鼻腔之中,这让狗子具有了立体嗅觉。
人们推测,伏虎帮培养的变异狼犬嗅觉,其灵敏度大概是人类的百万倍!
一般来说,荒野追踪的话,猎人的鼻子和眼睛已经足够用了,很少能用到变异狼犬,毕竟这玩意儿培养起来非常困难,耗时耗钱。
更重要的是,放在荒野的严酷环境中,变异狼犬的“鼻子”便很是娇贵,比如骄阳烈日、干燥无比,鼻子不再湿润,而犬类的鼻子一旦失了水分,便丧失了一半功能。
可在疾风看来,现在已经是启用狼犬的时机了。
鹰眼、野狼的脸色很差,作为黑龙帮的追踪高手,他们很有一种被“忽略”的愤怒感,风无歧帮主点名让他俩出阵,就是让他们在追踪齐小白的过程中发挥作用。
现在倒好,疾风根本不问他们的意见,直接牵来九条狗……
狗就是狗,哪怕是经过特殊训练的变异狼犬,也还是狗!
疾风根本正眼不瞧他们,牵着变异狼犬来到齐小白住处,仔细闻味儿之后,再来到城西口,重新出发!
一直走出三里地,路线笔直,狼犬在前,人在中间,车辆殿后。
突然,狼犬开始犹豫,它们嗅来嗅去的方向有两个,一个是疾风之前追踪的方向,而另一个方向,则是拐个大弯,貌似是……向城南拐去?
……
大风城城南,他们很快发现了城墙上破开的大洞、散落的碎石、有人猫在这里的痕迹。
当然是齐小白无疑!
疾风笑了,他摸摸下巴,看着城南深沉的黑夜,自嘲的摇摇头:
“有出息……有出息!好!好!”
野狼几乎是伏在地上,迅速确认痕迹,噌的一声跳起来,眼中精光闪闪:
“疾风大人,我们追!”
“好!”
见疾风答应,野狼大手一挥,手臂直指南方,高声叫道:
“动起来!动起来!快快快!上车!”
疾风笑笑,却是驱动狼犬群,循着齐小白的痕迹疾速奔跑,这才是疾风最常用的追踪方式。
驾车追踪,只在确定猎物逃跑方向之后才可用,现在嘛……能确定这小子是往南边跑?
果然,狼犬慢慢开始拐弯,最终是向东北指出一条直线!
我……X!
疾风暗暗咬牙,看起来人畜无害的齐小白,却原来像狐狸一般狡猾!
可惜,再狡猾的狐狸,也终究是要被绞杀的猎物而已!
跑出十里地,确认方向一直是大风城东北,疾风这才带着七条狼犬跳上机车,只留两条在前方闻味儿、奔跑、引路。
等到领路的两只狼犬累了,他便可以替换早早在机车上养精蓄锐的狼犬。
他狼犬多,完全可以轮流工作、轮流休息。
这次,可不会再追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