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别看说起来感觉挺麻烦的,可是,处理起来还是很简单的。
没过几天,都还没过年呢,事情就处理完了。
结果就很明了了。
该抓的抓,该刑拘的刑拘,该治安拘留的治安拘留,该罚款的罚款,该批评教育写检讨的继续写检讨。
就是吧,被抓的带头冲击的人有点出乎何雨柱的意料。
在何雨柱想来,带头的人可以是那些蛮不讲理的大爷大妈,也可以是仗着跟何大清住在一个四合院里时间特别长的老邻居。
甚至,都可以是巷子里的、街道上的、区里的,可以是任何人。
唯独,何雨柱想不到,带头的,竟然是闫解放和闫解旷兄弟俩。
真的。
当何雨柱听学校的人跟他汇报的时候,都懵了。
“不是,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带头的人是谁?”
就算何雨柱都开始怀疑自己上了岁数,耳朵不好使了,都没有怀疑带头的是闫解放和闫解旷兄弟俩。
“是的,首长,就是住在您父亲那个四合院的前院西厢闫家的二儿子和三儿子。”
电话那头的人也知道何雨柱在疑惑什么,也就不等何雨柱发问,直接说了出来。
“首长,根据资料上,闫解放和闫解旷兄弟俩,在83年分别被判处11年和10年6个月,而在服刑期间,他们兄弟俩表现良好,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减刑,于今年1月初分别刑满释放。”
这就十年了?
何雨柱有点恍惚。
说真的,他还真的没感觉到10年就这么过完了。
仿佛,一晃而过。
不过,现在不是“悲伤春秋”的时候。
何雨柱沉思了一下,开口问道:
“那这回这兄弟俩要蹲多长时间?”
很明显,这个问题对于电话那头的汇报人员来说,有点超纲了。
不过,对面那个汇报人员,还的小心翼翼的询问着。
“以首长的意见,他们兄弟俩应该判几年呢?”
得,这是领会错意思了。
“得了,你也是个法盲,就当我没问吧。”
何雨柱笑着调侃了一句。
趁着过年,何雨柱问了来拜年的王向东关于闫家那俩兄弟能怎么判。
原本,何雨柱以为,就这么点的事,判个五年,都是看在冲击双星家属的面子上了。
没想到,王向东张嘴就是10年打底。
看着何雨柱一脸的不敢相信,王向东给何雨柱解释了。
寻衅滋事,不只是86年9月5号颁布的《治安处罚条例》里的第十九条。
更是在9年出台的《刑法》里的第160条流氓罪的司法解释词之一。
(9年才从流氓罪分解出来,单独成为口袋罪。)
也就是说,这哥俩,这回,又是犯了流氓罪。
而且,同时,还涉嫌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合秩序。
别管是最后给这哥俩定的是哪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