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讲完了,故事还得继续。
送走了周富贵儿和小雯,我骑着闪电,漫无目的的在城市穿梭在城市里。
正当我准备蹲在商场门口看姑娘的时候的,接到了杏儿的电话。电话接通后,杏儿很客气的说:“你死到哪里去了?”
“刚把朋友送走,怎么了?”
“我有点事儿,要出去一趟,赶紧滚回来跟乐乐看孩子。”
“哦,好的,你走吧,我这就回去。”
哎……生活啊,总是有太多的不如意,我都怀疑杏儿是不是在我身边安排了眼线,她怎么知道我准备看姑娘呢?
闪电驮着我磨磨唧唧的回了别墅,杏儿已经走了,凤姨在前前后后的打扫着卫生。
乐乐抱着小雨恩在小院里晒太阳,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那么的祥和。
“你说咱们一群人是不是傻啊,怎么就没给雨恩买个小车子呢?”我抱着雨恩在院儿里转了半天后才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呵呵……是呢,乱七八糟的买了一大堆,唯独忘了买个车子。”乐乐也乐了。
“嗯……这事儿交给我了。”
我拿出手机给球球发了条语音:“你不是问我要准备什么礼物吗?现在交给你一个光荣而且不艰巨的任务。给我家小雨恩买个婴儿车。”
没一会儿球球就回消息了:“收到阳哥,保证完成任务,ver!”
“喂,阳子,这个球球怎么样啊?靠谱儿吗?”乐乐问道。
“说实话,我也不太确定,毕竟这么多年没见了。”我想了想又接着说:“如果他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球球,那就靠谱,那些年我们年少轻狂,一起不务正业在外面瞎混的时候,这家伙是我为数不多我能认可的人。”
(其实我很想说当年一起闯荡江湖的时候,但是,觉得真的没脸这么描写。)
“额……你还混过社会?”跟乐乐的认识的时间有限,她并不了解我的过去。
“嗯,算是吧,兼职混社会,主业是上学。怎么说呢,两不耽误吧,属于是。”
“呵呵……双料冠军啊?”
“那倒也不是,反正最后的结果是社会也没混明白,学也没上好。”
“呵呵……你上学那会儿还是个小屁孩吧?怎么就混社会了?顶多算得上是小孩儿过家家吧?”乐乐觉得十几岁的孩子说是混社会,特别的别扭,怎么想都不是那么回事儿。正常混社会的都是纹着龙画着虎,背上画关公,胸前纹带鱼的,我这种虽然算不上白白净净但也算眉清目秀得怎么看也不像是混社会的。
说球球混社会她倒是相信,那个黑铁蛋,看着就不像啥好鸟儿!
“嗯,确实不大,好多人都这么认为。但是他们不知道我们那个地方有多么乱,穷山恶水出刁民,我们那破地方的民可不是一般的刁!完全可以用民风彪悍来形容。”
“那跟你混社会有什么关系?”乐乐的好奇心上来了,追问道。
“嗯……怎么说呢,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们十四五岁的时候就基本成熟的差不多了,就已经开始被当做大人了,特别是下地干活的时候,这种现象体现的最为明显,不仅被当做大人,还被当成牲口。”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彪悍的民风造就了我们争强好斗的性格。你觉得十六七岁,十七八岁混社会很可笑,但是你若知道我们那边有多乱就不会这么想了。这么跟你说吧,你见过光明正大拦路抢劫的吗?我见过,而且做过!你见过一帮人挥舞着棍棒片儿刀打群架的吗?我见过,而且参与过,甚至组织过!你在古惑仔电影里看到的情节,我们那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只是没有电影上那么的夸张而已。”
“或许你上网也注意到了,最近关于校园霸凌的问题特别严重,到处都曝光这个问题,我之所以走上混社会这条路就是因为当年在学校被欺负。”
其实那段记忆我很少跟人提起,连慕青语都不甚了解我的过去,只知道我有段时间混过社会。
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本来跟乐乐独处也没什么话题,气氛时不时的陷入尴尬,就跟她聊起了我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