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见我一脸无所谓,建昌翻了个白眼,又不死心地补充道:“从小就是这样丑陋,还要丑一辈子,若换做我,只怕早一头创死。想不明白你怎么想的,样貌不堪,也好意思活得坦然。”
我再不把她当回事,反复被找茬也略有芥蒂,如果她几次三番只为了惹毛我,那关系她成功了。口无遮拦的不知天高地厚的青春期小孩,没死过,才敢把死说得轻松。
至此,我心底攀升起一阵尖锐的恶意,忽然很想逗她一下,便问道:“《幽明录》有云,神道不诬,姐姐如何看待?”
古人大多迷信,建昌也是如此,她虽不明白我是何意思,却不敢对鬼神不敬,还是勉强答道:“自然有几分道理。”
我带着几分恬不知耻的自信,笑着捧起自己的脸迎接她的视线:“假如我已经死了,我是说,假如像你说的,我一头撞死,那么这张脸就不是我的样貌,而是我的遗容了。死者为大,你大肆嘲笑遗容遗表,就不怕我化作鬼神报复?”
这话有非常精妙的另一层含义,我这具身体,的确算是原来的金宜公主的遗体。我为自己机智的一语双关而自豪,又为这份趣味只能一人独享而可惜。
建昌方才还在刻薄地挖苦我,我认真她倒怕了,唇色煞白:“你胡说什么?”
纸老虎。我心里暗暗鄙夷,不过她的运气不错,我们的谈话声音很快吸引了颍川的注意:“建昌?你既来了,也不与姑姑聊聊话儿,我们可都很久没见过你了。”
我笑眯眯地对着建昌挥了挥手sae,后者则逃也是的走了。
又陆续有几名亲戚来拜访我,顺道敬酒。
这的酒水主要是黄米酿的,度数不高,还有几分甜丝丝的味道。但酒精再淡也毕竟是酒,我起初还喝几口,后来干脆假意举杯,借着袖子遮掩将酒倒在了桌角下。
一来二去,我的躲酒技艺熟能生巧。
可惜马有失蹄,再炉火纯青的高手也难免意外失误。当我第N次把酒杯倾斜四十五度,酒倒在了一只凭空冒出的锦缎皂靴上。
我有些尴尬地抬头,更为尴尬地看到对方脉脉地笑了,他的目光带着一种狡黠的探寻,蕴含着极大温度,在早春寒夜里要将我的良心烫热。
然而人是十分高级的动物,最精妙之处就在于心口不一的本领。
我心中愧疚,嘴却十分有主见地率先说:“你的鞋真够机灵的,渴了会自己找水喝。”
好在姬九卿并不计较,还温声与我问好:“臣与宫中尚衣局掌事交好,今日入宫协助事宜。听闻长公主赴宴,特意来拜见。”
他的眼睛和灯火是同样的颜色,晃得人眼晕而心哀。
我向后倾了倾身:“过于特意了。貌似我们还不算什么亲近的人。”
“殿下对咱唯恐避之不及,一定是不愿见咱的,唯有咱主动些才能说上两句话。”他却不为我的疏远而挫败,还略微俯身用仅我们能听清的嗓音小声打趣,宫女斟了一壶新酒,他接过转递给我,“殿下看上去有很多烦心事。”
“当然烦心。”我学着他那样不留城府的直白,“因为我既有些聪明,无法对你的把戏装聋作哑,又不够聪明,不足以看破你的意图。”
他摇了摇头,唇角带着十分精明的笑:“哪有什么把戏?咱家一片诚心向长公主问安。”
“好,已经问过了。”我怕他还要多言,低头灌了一口酒,喉咙充实的瞬间,心里却猛地感到一阵空落。
姬九卿视线凝神落在我的酒杯片刻,不再多言,与我施礼作别。他说话时,我怕他的温言软语太好听,等到他一语不发,我倒希望他说出些什么。
顾不上仔细分辨,一阵珠玉断线的跳动声扰乱了本就模糊的情绪,原来是两队乐师在席座之间依次排开,正在伴奏。
难怪白居易形容乐声如大珠小珠落玉盘,锦瑟声哀,不似琵琶的气势宏达,更加接近断裂分崩的细碎。
我听不进去,心烦意乱地掂着酒盅在手里把玩,早春的空气有些凉,酒盅杯身用了类似白瓷质地的材料,因为攥得久了,已经染上体温的热度。
袖子忽而被人扯了一下,杯中的液体轻轻晃动起来,我转过头就见到一个约摸十三四岁的少年,手执犀角觞,脆声道:“见过阿姊。”
瞧了许久,我没记起此人是谁,直到旁边一名奶娘模样的妇人出言圆场:“高肃世子幼时与长公主亲近,今日得机会入邺,便总想着与姊姊问安呢。”
这才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