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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打酱油 (第1/2页)

杀了火纯青,曹尼玛眷恋不舍,好像死的不是敌人而是什么亲朋好友,见者无不引以为耻。

但这些不重要,执剑者必死剑中,谁让那厮先招惹曹尼玛。于是他毫不客气的收了战利品,转身搜索同伴们的身影。

炎泠等人皆在鏖战,不过不像曹尼玛那般单打独斗,他们的对手时不时的切换,非常混乱。但相同点只有一个,人人有必杀之心,极力按照不死鸟的意思做,对骨抱有渺茫的希望。

当然了,炎泠是个例外,心地过于善良,往往点到为止,不喜杀戮。但换来的是一群敌人猛攻不断,就欺她心慈手软,揪住此弱点不放。

擂台上高手不少,另一边老黑与一头金翅大鹏厮杀惨烈,一路血花红艳艳,羽毛脱落一地。盛名之下无虚士,金翅大鹏鸟乃鹏族数一数二的种类,号称鲲鹏不出谁与撄锋,极其强大,与毕方斗得难分难解。

楚不凡也在血拼,与两名老怪物同时交手,其中一人是顾长远,另一人与其年龄相仿,却是个独眼瞎,对他敌意很浓,看样子早有龃龉。

此三人的战斗方式别具一格,法平淡无奇,一招一式简单无比,基本是拳脚上的物理攻击。其实这是境界高的体现,返璞归真,常人难懂那种奥妙。

“啊……”某处,地火龙鬼哭神嚎,尾巴几乎被人打断,吊在那里。

它的对手是名特浮夸的少年,脚踏两头坐骑,一头为野狗,一头为山猫,“威风凛凛”。但乍一看还以为哪来的神经质,坐姿太滑稽,很像蹲坑。

可就是这个疑似精神病院放出来的少年击败了地火龙,瞧那样子还很轻松,完美没认真打。

“灵族的朋友,做本少爷的第三坐骑吧,我还有一条腿!”少年人小鬼大,说话不脸红,有心收服地火龙。

“去你的!”地火龙宁死不从,满脸鄙夷。

它很想破口大骂,就你那毛都没长的年纪还好意思自称三条腿?先抓紧二次育吧!

离它不远处,闻胖子也不好过,被一群母猪围攻,当成皮球乱撞。

这些母猪是小世界里的产物,类属恐猪,比较强大的古生物,跟着外来人一同闯进了这里。别拿它们和家猪相提并论,前者全身都是肌肉,彪悍的一塌糊涂,只不过脑含量不多,智商有待提高。

“同类,为何不与我等统一战线,你这是叛族!”一头恐猪呵斥闻必录,很是懊恼。

“同类,加入我们吧,我们可都是黄花大闺猪呢,就差一头公的做领了!”另一头恐猪则好言相劝,脾气温驯许多。

闻胖子崩溃,想哭都没眼泪,长得肥有错吗?还不至于人猪不分吧!

“咳咳!”远处,曹尼玛一个踉跄,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

他调转目光,扫视不相干的外人去了,不急着救同伴,暂且先考量一下此地有多少高手,那才是最终的敌人。

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年轻天才举不胜举,像火纯青那样的硬茬子大有人在。

妖族五凤不用多说,朱雀横推诸敌,苍鸾技压群雄,每一只都不弱于老黑,在大杀四方,一路摧枯拉朽。

另外,有棵小树也在横扫千军,令无数生灵死于非命,其根如足,其枝如臂,一出击就相当于千军万马,群攻极强。它与日常所见树木不同,叶成剑形,舞动时若万剑出窍,剑气纵横!

此为剑树,传说生长于无间地狱之一的剑轮地狱,眼前这一株明显成精了,乃精怪族数量最稀少的一类。这类精怪不像动物,需要漫长岁月才能通灵,仅次于灵族,也就意味着它们注定不凡,比一般精怪强大。

但是剑树精也不是无敌的,被一位其貌不扬的男子挡在了,那人二十出头,头自然卷,浑身阳刚之气炽盛,仿佛在他面前所有生灵都是阴司鬼物,只有他才是有血有肉的阳间活人。

自然卷的男子对剑树天生克制,出手后至阳至刚之气滚滚,整个人熠熠生辉,化身人形的太阳,光芒四射!

光芒照耀的尽头,一头白孔雀威,五色圣光大放,拒受无妄之灾,同时顺手击毙了三名不开眼的拦路者,如走无人之境。

轰!

突然,曹尼玛的视线被打断,寇无天气势汹汹杀至,逼问其堂弟寇莫追的下落,向前者要人。

“嗯?”曹尼玛一愣,而后非常配合,交出一具下身惨不忍睹的尸体,叹道:“唉,令弟实在太过荒淫,连我空间容器里的一件女子铠甲都不肯过,结果擦‘枪’走火,一不可收拾,落得如此下场,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啊,呜呼哀哉,且淫且珍惜!”

他是什么人,巧言令色,编故事还不是信手拈来,所以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鬼话连篇!”寇无天怒斥,但却将信将疑,动作为之一顿。

这事搁别人身上不可能,但在他堂弟那里还真不一定,因为在他印象之中寇莫追小时候就犯过类似错误,将族**奉的一代女盗圣的雕像给玷污了,为此还被罚跪了整整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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