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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十四岁,一战成名!

十四岁,他第一次随镇安王守西北,敌军压阵他手握三十余斤的玄铁长枪与数十精骑先锋冲在最前线

这一仗何其惨烈,苦战三天,以折军几千人的代价守得一方安宁,那一日,血染边漠,残阳下是杀戮的气息。

看着身边的慕家军一个个倒下,慕长风杀红的眼,狂舞长枪,满身满脸的鲜血下一双通红的眸子如野兽一般。

直到敌军撤到十里之外,他才颓然倒在那片广袤无垠的血色沙漠之中。

十四岁的少年,左肩被生生刺穿,沉重的战甲被模糊的血肉粘在身上,连随军多年见惯死伤老军医都不禁咂舌。

“小小年纪有如此气魄胆识,往后定是不可多得的大将之才啊。”

那时候,军中无人知晓,这少年便是镇安王亲子,七王爷慕长风。

浴桶里,淡淡的草药味萦绕,把慕长风从深深浅浅的回忆中拉回,他把整具身体浸在水中,缓缓闭上眼睛。

五加皮,桑寄生,川芎,五灵脂,郁金,这些全是强筋活血的上等药材,随着日复一日,长年累月的历练,几年后的慕长风真如那位老军医官所言,成了一代战将。

但是怎奈庶出的身份,加之个性桀骜阴鸷,并不如温润谦行的五哥慕长歌受老王爷喜爱器重,因此,虽有无数战功在身,却没任何褫封。只因为人冷漠,战场上杀人无情,被百姓冠上了“杀神”的名号。

但是慕长歌却不同,他是老王爷最疼爱的苏王妃嫡出,不但人生的俊美,而且处事谦和,对朝中长辈礼让有加,能吟诗作对,武能耍抢弄刀,自然成了一众王子中佼佼者。

这次他镇守南疆两年归来,恐怕要不了几天,封号就会下来,到那时,他们的地位更不可同日而语。

慕长风捧了把水,把自己浇的清醒,他不甘心。

南疆战场,是他带着将士们丢了半条命从蛮人手里夺来的,蛮夷之战他损了手下猛将孙晋墨,也是他唯一的知己好友,为了救他中毒箭身亡。

可是后来,敌军溃败,刚签下求和,老王爷就将他召回,派了慕长歌带军驻守。

驻守疾苦笑话,再苦能苦的过浴血战场再苦能苦的过看着自己的兄弟倒在面前

慕长风不自觉的握紧了拳头,坚实的手臂上青筋凸显,他睁开眼,寒光毕露。

他要一个公道,为了手下誓死追随自己的将士,为了死前拼命把他推开的孙晋墨。

此时,月上中天,皎洁的月光如水,把沐浴间里照的清亮。

浴桶里的水温逐渐变凉,慕长风起身,拿来棉巾擦拭身子上的水珠。

这一擦,他才看清楚,自己身上竟然遍布着大大小小数块乌黑青紫,只是习武多年,筋骨强健,感觉不到痛楚罢了。

沈星辰他脑子里闪现出那张勾唇而笑,透着妖邪之气的脸蛋,没错,除了这女人,没人敢对他下此狠手。

慕长风危险的眯起眼睛,舔了舔带伤的唇角,暗光中,他半边脸沉在黑暗里。

清风朗月,凉风中带着花草的气息,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王府的筵席久久不散,这大半夜的,又不知哪里请来的戏班子,咿咿呀呀的唱腔扰了慕长风清静。

他回到卧房,见白玉圆桌上放了个烫金小盒,打开一闻,是泰和堂的活血化瘀膏,阿宝这小厮,倒也是甚得他心。

慕长风对着铜镜,一点点把药膏涂在瘀伤上,顿时一股清凉感直达心脾,只是这药膏,黑乎乎味道刺鼻让他不禁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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