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试制火药成功 (第12页)
罗云短短的几句话,让他一下子就坚定了决心。
天下有太多明哲保身的聪明人,杨林,岂会与他们为伍,大丈夫死则死耳,不能流芳百世,就要遗臭万年,覆水难收,既然干了,就要至死方休。
“昙花最美的,是它凋谢的那一刻。”罗云用力砸了两下胸口,微微一笑,道:“父亲,伯父,罗云告退。”
杨林在第二天离开。
伍云召的事,再没人提起,罗艺给了罗云充分的自主权,带来的几个人,都插进他的军队里,官位安排,皆由罗云自己做主,罗艺本人并不多做干涉。
罗云思前想后,没有再把军队拆散,而是暗暗的练了两支私兵。谢映登创建弓兵营,两千人。刘黑闼建骑兵营,亦两千人。至于伍云召,暂时被他雪藏起来,等过了风头再让他活动。
罗云在距离罗府不远的地方,给新来的几个悍将,一人购置了一套豪宅,并给了他们一笔不菲的资金,用来布置房子,购买家当,仆人什么的,罗府里的一些上等货,也大包小包的往屋里送,这些东西都是身外之物,要是能让这些猛人归心,花再多也值得。
叶雪梅在罗云的授意下,也与伍云召的妻子刘雯频繁接触起来,后来还学他们男人拜了把子,作了金兰姐妹。一开始,叶雪梅完全是为了帮罗云收人心,才去与刘雯相处,交流,她跟了罗云一年的时间,枕边相伴,隐隐看出罗云颇有大志,作为一个贤内助,自然要不遗余力的支持丈夫的事业。
接触的多了,发现刘雯和她一样,不但容貌美丽,而且能能武。刘雯家的背景也不弱,乃是南朝陈朝的官宦世家,直到大隋一统江山时才没落下来,家学渊源,比叶雪梅还要胜上几分。话说志同道合就是这么回事,两个女孩没事就呆在一起,要么研究研究琴棋画,要么切磋切磋武艺,竟真的结下了深厚的友情。
论采,叶雪梅当仁不让的,完败。打架切磋的话,就完全颠倒过来了,倒不是刘雯家传的将门武功比不上刘雯的江湖野把式,而是儿女气力相差太过悬殊,叶雪梅招式上输了,便一顿王八拳大将过去,十有八九能把瘦弱的刘雯撂倒。这也成了刘雯多年之后仍念念不忘的痛。
“哎,又跑去找刘雯吟诗作赋,放着我一个逆天级的才子不理,就知道和刘家小妞瞎闹,空闺寂寞啊。”罗云站在空荡荡的屋里,苦笑不止,早知道是这么个情况,就让叶雪梅老老实实呆在屋里,屁事不让她做,好歹忙碌了一天,回家还能抱上个娇躯,享受一番温柔乡的滋味。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不知怎的,忽然就想起了这句话,正自艾自怜的起劲,忽听外面传来一阵喧嚣:“二公子,成了,二公子,成了!”
成了?成仙了么?罗云叹着气走出屋子,只见刘伯手舞足蹈的冲了过来,眉开眼笑,快活似神仙,能够让刘老头开心成这样,罗云立刻想到,火药成了!
果然,刘伯跑到近前,欣喜的对他说:“不负二公子所托,火药终于达到了你设定的标准,再不成功,真要急煞老朽了。”
罗云狂喜,没有比他更清楚优质火药对于时代发展会起到什么程度的影响,道路已经铺平,就看他如何把握走向,走得好,他就是中国的最大功臣。走的差了,可能直接导致西方的提前崛起,东方摧枯拉朽般的败落。何去何从,路都在自己的脚下,他深吸了两口气,前所未有的斗志跃然心头,开始吧,成王败寇,这场角逐,已经势难避免了。
他拍了拍刘伯的肩膀,赞道:“刘伯辛苦了,这次你立了大功,将来大事若成,你的名字必将留名青史。”这可不是一句敷衍话,第一个发明黑火药的人,就算他一辈子只干了这一件事,也注定要被全世界铭记了。
“什么名存青史,老朽不在乎,这个年纪还能为二公子做点事情,证明我还不是没用的糟老头子,那就心满意足了。”刘伯呵呵的笑着,一点也不知道他干了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深远到能够改变历史的走向,打破天下的格局。
罗云厚厚的赏赐了他,尽管刘伯对那些金银财帛并不热心。最让刘伯开心的是,罗云答应,以后还会给他事情做,让他发挥余热,这让老头欣喜若狂。
事实上,即使在古代,真正担负着重职要务的,也是一群老头子。老人的经验阅历,为人处世之道,审时度势的能力,都是他们处理大事时最大的资本,相比起年轻人那股子天不怕地不怕的激情,老人的沉着历练,更能达成预期的效果。
第三十五章 试制火药成功 (第22页)
刘伯的年纪,还不到六十,非但不到退休的年龄,按照仕途的规律来讲,还是个黄金期,与其让他天天打扫卫生消磨时光,还不如给他一个发挥自己潜力的舞台。
迫不及待的跟随刘伯去了火药工坊,里面的工人莫不喜气洋洋,将近一年的辛苦,终于取得了回报,且不论罗云许下的重赏,单是心中的那份成就感,也足以让他们难以抑制的喜悦。尽管,他们并不晓得这些能够烧的粉末,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
罗云喜冲冲的将研制成功的火药拿出了火药工坊,在野外,将粉末放在一块平整的木板上引,一股白烟缓缓腾起,木板上的火药迅速的烧殆尽,低头一看,木板平整如常,这次,终于没有留下烧灼的痕迹和残余物。
成了!真的成了!罗云激动的一把抱住了徐伯,差点没把老头给掐死。
“就按照这个配比,成规模的生产!”罗云顿了一顿,道:“刘伯,火药的密封,还要有一道程序,我来演示给你看。”
制造火药的使用原料,比重是大不不同,搬运和储存的时候,只要发生震动,重量大的硝会下沉,轻质的碳粉会上浮,这样会造成后期使用中的不便,甚至可能发生事故。因而,在密封储存之前,还要完成一道简单的工序:制成颗粒。
相比于研制的艰难,成粒就简单的很了,罗云脑子里有现成的古法,照样画葫芦,不需要费什么力气。他先用清水煮大麦,然后将火药置放在竹萝上,嘴里含上一口水,喷在上面,抖动竹萝,不多久,火药便形成了颗粒。再将这些颗粒晾干,过筛,便形成了均匀的火药颗粒。剩下的事就是把火药颗粒装入罐子里,密封保存了。
火药制作出来了,要做什么用呢。对于火炮,如果不尝试一下就死心,终究是个遗憾。罗云早晚也是要调动人力物资,来做个试验的。但现在还不是时候,他要尽快的把火药付诸于实际用途,比如手榴弹,比如炸药包。
在此之前,他先要让众人为火药的威力惊骇一下,让他们知道这小小物件的价值,从而能够在未来的投资时给予支持,不至于拉他的后腿。
对此,罗云在火药尚未研制成功之前,就开始琢磨,想来想去,他想到了宋朝时的一种火器——震天雷。
对宋朝历史稍感兴趣的人,都会知道在那个科技高度发展的时代,衍生出了不少的杀伤性火器,而到了明朝,这个趋势更加扩大化,各种各样稀奇的武器横空出世,如果不是统治者把它们当成是奇技淫巧之物,军队的作战能力能够提升相当大的层次。
(现在很多人都在对宋明时期制造出来的火器表示怀疑,无论存在与否还是威力程度,都极力的贬低。亮哥很是费解,这些年出土了那么多的实物,怎么就堵不上那一张张的嘴,难道非欧洲制造的东西就肯定一无是处?崇洋媚外没问题,但也不用那么亟不可待吧,废话不多讲,回归正)。
震天雷大概是南宋末年出现的一种爆炸性火器,身粗口小,内盛火药,外壳以生铁包裹,上安引信,使用时根据目标远近,决定引线的长短。史上说引爆后能将生铁外壳炸成碎片,并打穿铁甲,显然是用弹片作为主杀伤,效果相当于后世的手榴弹了。
震天雷分为两种,一种是用火点,用时由投石机发射,射至远处爆炸;另一种是用火点,就地爆炸,大多用手来投掷。罗云制作的第一批震天雷,属于第二种的范畴,他一时片刻也弄不出破裂弹片,而且直接用手投掷的话,技术尚不成熟,操作很不稳定,极易引发事故,因而思前想后,决定先弄一批最简陋的爆炸弹出来,给众人看看效果。
火药在战争中的使用,最早也要推到北宋末年,现在这个时代,对于火药作战的经验一片空白,即便是比较低级的火器,也要慢慢的摸索,实践,才能真正的投入进战场,形成战场。
随随便便就造出几百门大炮,罗云也很想,想来想去,也就是想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