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杯一杯的为客人送酒,然后顶着巨大的压力承受着这些客人好奇的目光。
“人类?”大胡子接过酒,笑嘻嘻的问牧歌。
“嗯。”牧歌点了点头。
“那可真是少见,除了要钱不要命的猎人之外,我还没见过有人类会出现在这个酒吧里,还做这种工作。人类难道不应该是带着满车的货物去和无人区的妖怪们做生意么?”大胡子对人类很是好奇。
“人各有志吧。”敷衍一句,牧歌继续端酒。因为坐在不远处的酒保又在咳嗽了。
这家伙自打牧歌接过他的工作之后,便一副悠闲的坐在不远处,美滋滋的撩妹,顺便监视牧歌。
送了两圈酒,牧歌扭头一看,酒保已然左拥右抱,正是人生得意巅峰啊!
那两个妹子的身材爆好,穿的又少,一看就是妖精,让牧歌羡慕不已。
玫瑰红爵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萨尔西斯则是倒在了地上,人事不省,呼噜打的震天响。这家伙嘴欠,把那半杯烧刀子灌肚子里。
牧歌指着萨尔西斯问酒保:“老板,这家伙好像是酒精过敏了,要不要打个电话送医院?”
一声老板叫的酒保浑身舒爽,在美女面前更有面子。
瞧了一眼倒在地上的萨尔西斯,酒保厌烦道:“不用管他,蝙蝠人是出了名的命大。不会死的。”
说完,转身开始对两个妹子讲自己当年一把西瓜刀连砍十八条街的故事。
好吧,狼人和吸血鬼一向不对付,上都是这么说的。
似乎并没有自己想象中得危机,这让牧歌松了一大口气,至少不会被卷入莫名其妙的争斗之中以至于失去性命。
可能是烧刀子度数有点高,以至于萨尔西斯睡的像是死猪一般,牧歌拖着他把他扔出去他都不知道。
脸摩擦着地板,一路拖出去,看到的人全都直缩脖子。
娘咧,看着都疼啊!
四周一片黑暗,牧歌看着左右无人,转身望着熟睡中的萨尔西斯,脸上露出冷笑。
“让我看看你这家伙从西边过来,身上带了几张钞票。”
搜身的手法很是熟练。
牧歌发誓,这是他偷东西偷的最爽的一次。
“怎么出门就带了这点现金?”牧歌借着酒吧里传来的光数了数,也就几千块的样子,有些不满。
喝杯酒都要三十块,你这几千块好干啥?
卡什么的,都不要。
再摸!
嗯?
这一袋子什么东西?
牧歌打开一个藏的极其隐秘的小口袋,顿时笑了。
袋子里宝石在光照下闪烁着五彩光芒,竟然是一小袋子宝石!
“收获颇丰啊!”牧歌高兴的把宝石收起来,望着已经被搜过了全身的萨尔西斯,眯起眼睛。
片刻后,他把那把圣银宝剑也从萨尔西斯的腰上取了下来。
如果不是怕这大蝙蝠醒来之后发飙,牧歌连衣服都不给他留下。他下手干脆利落,速度极快。等他再回到酒吧里的时候,哼着小曲,显然心情不错。
钱财宝石什么的都被他藏起来了。
免得被发现就很尴尬。
“扔出去了?”酒保斜眼问。
“扔出去了。”牧歌笑嘻嘻的回答。
见过了几个逗比的非人生物之后,他对非人生物的恐惧感也没那么大了。人类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还是很强的。
“扔出去就好。”
酒保果然和血族不对付,淡淡的点了点头,就又投身于泡妞的伟大事业当中。
牧歌摸了摸贴着皮肤放置的几张钞票,满足的想:也许穿越过来并不一定是坏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