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下,透过密密麻麻的树叶,拍在地上,散的粉碎,成了点点光斑。
萨尔西斯揉了揉眼睛,被细碎的阳光晃的微微眯眼,白皙的脸蛋上闪过一抹不正常的红晕。
“我讨厌阳光……”
萨尔西斯从地上坐起来,看着自己的八块腹肌,在阳光下仿佛闪着微光。
“真是完美的身材,路西法垂爱。”萨尔西斯对自己的身材赞叹不已。
“妈妈,那里有个变态叔叔耶!”
不远处的街道上传来小女孩甜美的声音。
萨尔西斯扭头,看到可爱的小姑娘瞪大眼睛不敢相信的样子。
也看到了那妇人捂住自己女儿的眼睛,满脸嫌弃又渐渐化作了羞红。
萨尔西斯低下头,看着自己只剩下了遮羞布的身体,陷入沉思。
“妈妈,那个变态叔叔没穿衣服耶!”
即便被捂住了眼睛,小女孩依旧大喊着说出自己要说的话。
萨尔西斯皱着眉,“高贵的血族不会做出如此有辱身份的事。那么,是谁偷走了我的衣服?”
他站起身,毫不在意自己全身上下暴露在阳光下。
对于纯粹的血族来说,阳光并非传说中那么可怕。
阳光的照耀虽然让血族感到厌恶,但不会造成什么伤害。
与阳光相比,让萨尔西斯更加讨厌醒来之后那宿醉头疼的感觉。
“该死,那家伙呢?!”
萨尔西斯终于想起自己历尽艰辛从西方到东方来的目的。
“喝酒误事啊!”萨尔西斯悔恨的捶胸,咬牙说道:“中国酒真是血族的敌人!”
“妈妈,变态叔叔为什么不穿衣服呢?难道是因为他实在太穷了么?”萌萌的萝莉声音,带着浓浓的好奇。
年轻的母亲终于反应过来,连忙说道:“囡囡不要看叔叔,叔叔太穷了,你这样看他,会让他难堪的,囡囡乖,不看哦!”
“胡说,我才不……不?”
萨尔西斯摸了摸自己的身体,终于意识到,自己已经不是那个腰缠万贯的萨尔西斯了。
现在的他,连早饭都吃不起。
“那家酒吧难道是黑酒吧?专坑顾客?”萨尔西斯皱起眉头,想起自己乘坐渡轮翻山跨海过来的时候,遇到那几波海盗,全都是和渡轮勾结的。
不过那些人实力太差,岛鲸翻个身,激起的浪花就将他们全都吞没。
没了轮船,萨尔西斯不得不拍着翅膀从大洋彼岸飞过来。
现在想想膀根还疼着。
萨尔西斯迈步朝着不远处的酒吧走过去。
不论如何,这酒吧也要负责任的。
“妈妈,变态叔叔去哪里了?”囡囡还在问。
这一晚上牧歌非常忙碌,但忙碌的非常开心。
这世界已经在牧歌眼前展现了它的魅力,让人心跳加速,激动地欢呼雀跃。
天色微微亮起的时候,在这酒吧内嗨皮了一晚上的各种不知名的东西也都逐渐离开。酒吧也即将打烊。
那个大胡子朝着牧歌点了点头,也离开了,他似乎对牧歌很感兴趣。
酒保小哥很满意牧歌所做的工作,所以也就不在意牧歌背地里做的一点事情。
“我闻到你身上有圣银的味道,我对那东西非常敏感。不过我不想知道那东西是哪来的,因为我不感兴趣,你今晚做的不错,有没有兴趣留下长期工作?价钱好商量。”酒保笑着问道。
牧歌死命摇头。
你这的确是有意思,但若是让我在你这干活,想都别想!
搞不好什么时候就和世界说再见,这种生活可不是牧歌想要的。
随着客人的渐渐离开,牧歌一晚上的工作也就结束了,剩下的事情便简单至极。
牧歌向狼人酒保告别。
酒保按着计算器,慢慢悠悠的说道:“等一等哈,昨晚你忙了一晚上,挺辛苦的,哥们我也不是个不近人情的人,你那杯酒就算了。除此之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