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文学

第51章 匪患横行 (第1/2页)

大年初一,一夜间广东匪患成灾。

就像凭空蹦出来的年兽,训练有素,武器精良。

凶狠异常,专挑过年烟花放的最多的。

破门而入,抢完再扔一把火,烧个干净。

徐本,朱亮祖疯了一样开始行动,睁眼闭眼都是满墙的小纸条,和那晚吴影的话。

朱亮祖疯狂剿匪,只诛头领,不再滥杀,扩充军队。

徐本疯狂抓人,一个个富商巨贾锒铛入狱,特别是曾经和徐本来往的,抓的叫一个自然随意。

有的甚至以为徐本喊其喝酒,没想到,走到衙门门口,便被送进了大牢。

罪名一翻一大堆,不招就打,大明律那么厚,总有一条罪名适合你。

跟进最快的是道同,五品暂代广东省布政司,大明开国头一回。

皇权特许,“圣旨”奉告。

朱亮祖前面剿匪,徐本后面抓人,道同前去抄家,清查钱粮地产。

吴影锦衣卫,拿着收缴充公的地契,当着所有百姓,佃户,长工,黑户的面一把火烧的干净。

高声喊道:“原来这是地主家的地,这些地契有你们的欠条,有你们卖地卖女的血和泪。

现在地主反对朝廷,对陛,不敬,勾结流匪,强盗,欺压百姓,私吞田产,陛下充其田,不杀不足平民愤。

陛下怒其刻苦百姓,吸血扒髓,痛其百姓没有饭吃,没有衣穿,没有钱看病,甚至卖儿卖女,给地主种粮,苛捐杂税,剩之不够糊口。

百姓之辛苦,苦之不能活命,百姓之伤心,泪水汇河成海。

现在世子爷来到广东,来给百姓做主。

所有佃户,黑户,长工等,都是大明百姓,所有收缴土地划为官田。

现在陛下将官田租给百姓。

世子和百姓签合同,十年不变,年景分好坏,十收其二,天灾免租。

官田属于朝廷,禁止买卖,私自买卖土地者,收其田,流三千里。”

然后官吏桌子一抬,刻印合同一摆,开始签合同。

每张合同上都有朱雄英的印章,和广东布政司的官印。

合同很明晰,十年一动,重新分,百姓分到土地后,百姓有管理权,使用权,耕种权。

其中种子选择权,没有特殊情况下任何人不能干预百姓是种小麦还是稻米,或者是经济作物。

耕田除了桑麻棉,不得种果树,茶叶,等非五谷之物。

百姓有耕种,收获的权利,同时有交租,维护的责任。

不得荒废,不得改变其用途,不得雇佣耕种。

发现者,一律收其田,流三千里。

……

一份合同好几页,有的没有的全给他填上,尽量堵死吞并土地的可能性。

其实朱雄英知道,想要土地不吞并,除非土地不值钱。

历朝历代都是这样分的,分到最后,都是被吞并,无一例外。

既然如此,朱元璋为什么还这样干呢?

朱雄英还这样干呢?

因为,朱雄英也没有好办法,不过,朱标的路,也许真的能走通。

百姓分剩下的田,变成军屯。

朱雄英相信,将来有一天,随着土地法的完善,监管的跟进,信息的发达,土地兼并将不会那么容易。

官吏喊道:“张三,你家四口人,可分二十亩,你想要多少亩?”

张三掉了一颗牙,说话漏风,脸笑的能夹死一只蚊子:“大老爷,俺以前是佃户,俺会哄地,俺家一个婆娘,一个儿子,还有个小闺女。俺算过,俺能种五十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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