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冷萤已经尽可能让自己表现的和善了,石番刚刚主动给解药的行为,让她对石番稍稍有了点好感。 可是,在石番眼中,这女孩实在不像什么好人。 哪有好人能撞翻那么重的武器架?哪有好人拿枪尖顶别人喉咙?哪有好人随身带着杀虫剂啊? 石番紧张地又往后退了退,死死护着怀中背包,脑门和鼻尖上已经有了细密的汗珠。 程相儒觉得是冷萤吓到了石番,于是走过去劝道:“真的,我们真的不是坏人……” 不待他把话说完,却见石番用提防的眼神看向他,并快速蹬腿后退,甚至偏向了冷萤那边。 “我特么……”程相儒无语了,心说自己难不成比冷萤还吓人? 冷萤冷笑着晃了晃手里的杀虫剂:“我给你机会,你别不珍惜啊。你那些毒虫只会害人,我在这里灭了它们,也算是替天行道。不过,你到时候可能会比较惨。没了蛊虫,你应该是没脸再回苗疆了吧?” 石番猛地扭过头,一脸震惊地盯着冷萤,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所听:“你怎么猜到的?” 冷萤摆了摆手:“现在是我问你问题,你还没有回答,还轮不到你问我。” 其实在她眼里,石番的来历根本就不需要猜。 那操控毒虫的手段,那特色鲜明的水青色长裤,以及从大山深处带出来的天真和淳朴,无一不在透露着石番的来历。 不过冷萤想不通的是,以石番这么小的年纪,大老远从苗疆跑来东北,还出现在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 难道是为了金剑? 与那些觊觎金剑的势力相比,石番即使会操控蛊虫,也终究只是一个人,完全不够看的。 冷萤只用一罐杀虫剂,就轻易给石番缴了械,让他只能站直了挨打,连点还手的能力都没有。 当然了,如果没有随身带着杀虫剂,估计冷萤面对石番的手段,也会感到非常棘手。 可如果他不属于任何势力,为什么又盯上了那把金剑? 提到金剑,冷萤就想笑。 这小子出来前难道不先做好功课吗?竟然把陈尚可捞出来的破剑当成了宝贝一样护着。 石番嘴很硬,紧抿着双唇,不再做声。 冷萤瞥了一眼朱洛夫那边,见朱洛夫的脚踝已经消肿了许多,虽然走路还有点受影响,但已经不需要别人搀扶。 她有些失去耐心了,不想再浪费时间,对石番的目的和身份也都没了什么兴趣,于是收回红缨枪,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算了,你走吧。” 石番闻言一愣:“真的?” 冷萤耸了耸肩,不再看石番一眼,扭头来到程相儒旁边:“咱们也差不多要走了,不过在离开之前,咱们得想办法把那个守墓人揪出来。” 程相儒一边随冷萤往周老板那边走一边道:“是的,他应该知道很多,必须要问问他,金剑是谁拿走的,是什么时候拿走的……” “金剑被人拿走了?”石番在后面惊呼出声。 冷萤理也不理石番,继续往前走。 谁知,石番竟然追了过来:“你们怎么知道金剑被人拿走了?哎呀!这可怎么办啊?” 冷萤头也不回地道:“都说了,不回答我的问题,就不要跟我问东问西的。谁理你?” 石番急道:“是不是我告诉你了,你也会告诉我?” 冷萤停了下来,扭头看向旁边的程相儒,把程相儒看得一愣。 “看我干吗?”程相儒皱起眉头。 冷萤笑道:“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比你还憨的。” “我……”程相儒无语了。 “好!我说!我说还不行吗?”石番追上前,张开双臂拦住了冷萤的去路。 冷萤戏谑地看着石番:“那你说吧。” 石番又纠结了一会,眼看着冷萤不耐烦地想要绕过他,这才开口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那个金剑有什么用,我是为我婆婆找的……” 石番出生在湘西苗疆的深山里,因为父母在外打工,常年不回家,所以他是由婆婆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到大。 他的婆婆在当地是有名的巫医,擅长巫蛊之术,养了无数蛊虫。 那些别人谈之色变的蛊虫,在婆婆手里,却是药到病除的灵丹妙药。 随着婆婆年纪越来越大,行动越来越不方便,石番开始帮婆婆捉虫、养蛊,甚至还可以去帮寨里的人治疗一些常见的小病了,算是继承了婆婆的衣钵。 就在不久前,婆婆生病了,病得很重,
卧床不起,连她养的那些蛊虫都没法治好她。 石番急得不行,想要带婆婆离开大山,去大城市找大医院治病,却被婆婆态度坚决地拒绝了。 婆婆说,她自己的病她最清楚,她常年跟毒虫打交道,体内积攒的毒素太多。虽然那些毒素在他身体里达到了近乎平衡的状态,但她年轻时还能靠体质去撑,现在年纪大了,身体已经无法再去承受。 这不是病,是命! 婆婆还说,虽然她知道这是她的命,但却有一个很大的遗憾,就是没能找回寨里遗失的宝贝,而那个宝贝,就是一柄金剑。 那柄金剑在数百年前是被寨里用于镇压风水的,但却被她的一位祖先偷走,不知去向。 经过无数代人的苦苦寻觅,真的线索终于被找到。 原来,那位偷剑的人,在明朝末年,在偷走金剑离开寨子后,竟然一路北上,最终出关去了东北,住进了一个女真人的部落。 而那个部落,正是最终统一女真各部的努尔哈赤所在的部落。 所以寨里老一代的人都认定,那柄镇风水的金剑,一定就在关外三陵之中。 据说,寨里曾有一代代人去福陵找过,有人去永陵找过,有人去昭陵找过,却都是一无所获。 就好像,那柄金剑凭空消失了一般。 婆婆还是个小女孩时,她就听说过这些事,但她只当传说故事去听,从未当真。 直到十几年前,婆婆从几个路过的考古队员那听到,说是用什么探测仪测定,永陵里那五座坟包内,并没有人类的骸骨,并由此判断,真正的永陵并没有被找到,甚至极有可能就在大清龙脉里。 按这么说,那柄遗失的金剑,大概率是被随葬在了大清龙脉里。 婆婆去过几次东北,但一无所获,最终成了她极大的遗憾! 现在她眼看时日无多,找回金剑再无希望,便越发抑郁。 石番不想让婆婆带着遗憾离开人世,于是他将婆婆托付给本寨的人照顾,他则一路北上,想要找回金剑,赶在婆婆离世前,为婆婆圆梦!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 可是秦安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
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99章 世代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