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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开窍 (第1/2页)

“放你娘的狗臭屁!”

莫兴欣赏宝物一样正高兴着呢,听到严正宽厚颜无耻当着他的面撬他墙角,顿时跳脚不干了,顶上去垫脚吼了严正宽一脸口水,骂道:“死胖子,看到你就腻烦,还想挖老子的手下,去去去!”

推着严正宽往门外赶,莫兴才不惧对方职位比他高。

整个前哨左尉营,除了田老大和炼体士老爷,他谁都可以不鸟,像常思过这样有实力,有大本事,又忠心听话的属下,谁他么会嫌多呢。

都是田老大的心腹手下,谁不想往自个碗里多拔几勺子肉?

田老大有时碍于老部下的面子,来一个默许什么的,但是到了莫兴这里,他必须懂得起田老大的意思,得像忠心老犬,替田老大看顾好家业,没有批条的,一律按章办事扣扣索索狠点,否则这些个家底,早让这些强盗搬自个营地祸害去了。

现在发现有黑娃这么好一个打手,莫兴是打心眼里高兴。

而且这孩子实诚,不像那些个守房的老油条,不敢得罪营里的伯长们。

这正是他需要的敢打、能打、会捧他开心的镇场子的绝佳人手!

难得的是常思过还懂军营中动手的忌讳分寸,不动刀兵器械,不下重手伤人,更没有殴打长官,让人抓不着把柄。

“嗳,嗳,莫老哥,咱们哥两有话好商量啊,人放你这,他娘的不是占着茅坑浪费吗?我请你吃酒,四荒城北云楼买来的上好流香佳酿,等下就送来……”

“滚蛋!老子不稀罕!”

莫兴严词拒绝,心里早就乐开了花,严胖子即使喊他爷,也不可能让与他。

“瞎子,你别过份啊,等下老子带两什,不,三什手下过来抢人,你挡得住吗?还不如不伤了咱哥们间的和气……”

“有种你敢带超过一什人过来闹事?看田老大不收拾你这身肥肉下酒。”

“你……我找老大去,懒得和你扯。”

“去吧,去吧!田老大才不会朝令夕改,回头我也找田老大分说分说。”

“哼!”

打了一架之后,常思过连日常的洒扫工作都不用做了,陪着莫兴老头身边,巡视数间房,东走走,西看看,听莫老头唠唠嗑,做一个认真的能互动的听故事的属下就行了。

其他的房值守士卒,除了羡慕,也对常思过生不出敌视。

常思过打架的本事他们大都目睹,太生猛了,以一敌五,跟闹着玩儿似的。

那些个可都是军中悍卒,手中有几条人命勇武过人的家伙,结果被扔破麻袋一样,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

值守士卒不敢造次挑衅,他们老老实实混日子就成。

严正宽又来过两回,软的硬的,没从莫老头这里讨到便宜,估计是没能在田向安那里讨到调换常思过的手令,后面也就不再来了。

常思过手脚勤快,言语不多,把莫兴捧得高兴,在莫兴写册结束时候,趁机很客气提出认字写字的请求。

莫兴颇为诧异看了常思过一眼,笑道:“好啊,闲着也是闲着,我便当一回先生。你要是学得不认真,我可是会打你手板子的。”

收了册,从桌下取出一张裁切好的白宣,用细毫毛笔沾了沾墨水,随手写了“天、地、人”三字,教常思过辨认生字,讲解生字的意思,以及起笔顺序等等。

军中粗汉,很少有愿意学习认字写字的,让他们抓笔,比抓刀柄难多了。

好玩似的教了两天,莫兴惊讶地发现,这大块头看着傻大笨粗,其实非常聪明,记忆力特好,教过的生字,讲两三遍就会认会读,若不是毛笔字写得像螃蟹爬,还偶尔写错笔顺,否则,他都要怀疑常思过是识字的。

常思过也发现他的记忆确实变得很好,比起在地球时候,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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