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文学

105 冰与火之歌(十六) (第1/2页)

第十六章

01

首相比武大会。

比武大会是贵族们的重要娱乐活动之一,它在七国的地位比我想象的还要重要。

珊莎乘着轿子去比武大会,而我和艾莉亚骑着马。我们都穿了凛冬城标志的灰色衣服,因为已经有了婚约的缘故,所以我可以穿的更为奔放御姐一些……不过那毛领子有点热。

披挂着金子和银子的高大战马,全副武装的威风凛凛的骑士,风中飘荡的各个家族的旗帜,这场面相当的壮观。

国王讲话,接着轮到首相讲话,艾德并没有兴趣说什么,我拍了拍他的手——我是坐在他旁边的,以继承人的身份。于是艾德说:「那就让我的女儿辛西娅替我说几句吧。」

因为我对外公布的身份,所以这也不是失礼的行为。

于是我带着微笑站起来,对着全场说了一些得体的话,然后高声说道:「诸君,请用你们的长矛和骑士剑,向我们的首相大人和国王大人展现你们的勇武。诸君,我们热爱战争,这是场不流血但同样荣耀的战争!」

下面欢呼声一片,气氛顿时到达了顶点。

人群中詹姆微笑着看着我,珊莎的表情满是羡慕,艾莉亚已习以为常,艾德是松了一口气逃过一难的模样。提利昂当然不在,他跑去调查我告诉他的各种事情了。

比武大会很快开始,北境的代表中出现不少英勇的骑士,最抢眼的当然是乔拉·莫尔蒙了。

詹姆战绩辉煌,他轻松地击败了自己所有的对手;而猎狗和他的哥哥魔山则表现出一种无人能挡的气势来,魔山甚至故意「不小心」杀了一个人。

气氛越来越热烈,场上有五个人表现相当突出,「猎狗」桑铎·克里冈和他的哥哥「魔山」格雷果·克里冈,「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大熊乔拉·莫尔蒙还有被称为百花骑士的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百花骑士长得可真俊美,一出场就吸引了几乎所有女人的视线,他穿的也恰如其名,精心雕琢的铠甲,瓷釉包含着数千束不同的花朵,雪白的坐骑上覆盖着红毛毯和白玫瑰。他每次胜利的时候就会从红毯上取下一朵白玫瑰,抛给看台上某位美丽的姑娘。于是那些姑娘们愈加狂热。

这一天最后一场决斗,他将罗拔爵士打下马鞍,然后绕场迎接欢呼。接着他在众目睽睽下停到我这边,接着摘下了一朵红玫瑰递给我:「亲爱的小姐,再伟大的胜利也不及你一半美丽。」他有着慵懒的棕色鬈发,金色的眼睛仿佛融化了的金子,迷人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我笑着接过玫瑰,然后亲吻了他的花瓣:「祝君武运昌隆。」我说,「希望下次你能把花冠带在我的头上,而不是一朵花。」

「一定。」百花骑士冲我眨了眨眼,露出了好看的笑容。

我说的花冠自然就是取得比武大赛冠军后,胜利者拥有将花朵制成的桂冠戴在现场某位女士头上的那项权力了,那位女士会称为「爱与美的王后」。这项荣誉是每个姑娘都梦寐以求的。我的姑姑莱安娜·史塔克就是一名爱与美的皇后,被雷加王子命名的。

我知道百花骑士是基佬,并没有心仪的姑娘,所以直接开口说如果赢了比赛的话让他把桂冠给我,这也是可以的。百花骑士会把这当做一场家族外交活动。而在场的其他人也不以为意,因为他们觉得百花骑士不会赢(……)。

不过他这个举动似乎唤醒了参加比赛的其他人,乔拉·莫尔蒙在取得下一场胜利的时候也专门过来给我献花,我看得出他的花是从百花骑士那里薅的,我快笑死了,然后我也说了同样的话,希望他将桂冠送我。

结果詹姆也来凑热闹了,他给我的是一朵不知从哪里找的冬雪玫瑰,碧蓝如霜。场上的气氛更

加热烈,但有些人露出了狐疑的表情。詹姆露出了俊朗的笑容,说道:「献给我父亲的养女,我的妹妹,辛西娅。」

然后不少人想起来我的确当过一段时间泰温的养女,按照这层关系的话倒也能说得通。

我笑着说:「你要效仿龙骑士吗?」

「龙骑士」伊蒙伪装成「泪之骑士」,赢得冠军,命名他的妹妹奈丽诗王后为「爱与美的皇后」。这是大陆上的一段佳话。

「不要,我只是詹姆,詹姆·兰尼斯特。」詹姆说道。

下一个居然是猎狗,当猎狗击败对手策马走到我这边的时候全场的女人都要疯了。

当百花骑士将唯一一朵红玫瑰给我的时候她们只是羡慕,当乔拉·莫尔蒙薅了一朵百花骑士的白玫瑰给我的时候她们想起了我是未来的北境之主,于是多了尊敬,当詹姆将冬雪玫瑰给我的时候他们大部分都开始惊叹,而当猎狗拿着一朵从外面采的小野花策马走过来的时候,大部分人露出的是难以置信的表情。

毫无疑问,今天在比武大会赛场上最闪亮的是这五个人,而在观众席上最闪亮的就是我了。

猎狗将花给我,什么都没说,我和他对视了几秒,他什么都没说,我冲他露出微笑,说:「武运昌隆。」

他犹豫了下,说:「不和我说桂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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