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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谈判失败 (第1/2页)

“这位柴先生。”张天明突然开口说道,“想必你是对合同法有误解吧?”

“你是谁?”柴明宇不悦的转过头问道。

“鄙人厦门千帆律师事务所,张天明。”张天明礼貌的笑了笑道。

“柴先生。”张天明顿了顿继续道。“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前段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同时,为了避免当事人约定利率过高、债务人承担利息过高的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是36%,如果超出不受法律保护。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柴先生,你的合同上的利息已经严重超过标准,并不受法律保护。”

林爸爸和三姑父等众人静静地听着,时不时点了点头,而林晓则是嘴角微微勾起。

他觉得,把张天明带来简直是太明智的决定了,不然就算是上过大学,但毕竟不是学法律专业,难免也会被坑。

“明宇,咱两是同学,我不想把事情闹僵,对簿公堂,是我不想走的一步。”林晓看了柴明宇一眼道。

“呵呵。”柴明宇嘴角一勾,眼神不屑,“知道我为什么在石狮能够立足这么久么?”

不等众人反应,柴明宇接着道,“像你们这种情况,我可是遇到过不少,最后呢?还不是乖乖交上欠款?

你们喊我过来谈,那我就过来谈,这已经很有诚意了,而且,看在林晓你的面子上,抹了五千,还嫌少?”

“那么就是没得谈了?”林晓眼睛一眯,就算这里不是他的主场,不是在老家或厦门,但是他依旧很有底气,正面刚,谁怕谁?

“我知道这合同没用,吓不住你们。”柴明宇起身说道,“那就不用谈了,我手底下的兄弟,会来要的,好了,既然没办法谈,那就告辞了,别怪我没有警告你们,我手下的兄弟没轻没重的,可能会冒犯到各位,先说声抱歉了。”

说着,柴明宇两人起身朝门外走去,同时拿出手机,应该是在拨打电话。

“这可怎么办呐?”三姑再次哭了出来,整个人已经惊慌不已,慌乱的说道,“要不,七万五就七万五吧,把钱给他们?”

“三姑,没事的,交给我。”林晓起身走上前拍了拍三姑肩膀,然后说道,“我出去打个电话。”

“你看看你,惹出了多大的麻烦。”林晓出门后,三姑父再次气急,抓着瓷杯就要扔过去,却被林爸爸阻拦。

林伟鹏低着头,不敢说话。

门口,林晓拿出手机,给步讲理打了过去。

论吃当然是蒋辉辉在行,但是论人脉,自然是步讲理最为在行,步讲理的朋友几乎遍布整个闽省,只不过跟林晓和蒋辉辉感情最好,最深。

“老大,在忙么?”通话接通后,林晓问道。

“没有,在家呢,怎么了?阿晓。”

“事情是这样的……”林晓将事情说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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