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做一首什么样的曲子呢...”
前往公司的路上,雷云一路上依然沉浸在思考之中。
演出结束后,回到布鲁塞尔美美的补了个觉,一觉睡醒雷云就兴致勃勃的打开电脑,开始思索起要送给学姐的歌来。
不过刚坐下还没理出个思绪来,就意外接到了凯的电话,于是雷云便步行赶往公司,宿舍距离公司很近,步行也就是十分钟的距离而已。
不过一路上雷云的思路没断,继续整理着自己的纷乱思绪。
首先,对于电子音乐了解几乎为零的学姐来说,太过黑暗或太过嘈杂的,类似于Dste、Brste这种风格肯定是不合适的。
同样也不能过于炸裂,过于吵闹,那么自己最擅长的BigrHe和墨尔本弹跳,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喜欢听周杰伦的学姐,肯定喜欢的是更流行化的,旋律优美的,更具乐感的歌曲,那么类似于Trane这种简单旋律不断重复,并且需要耐心去品的风格,也就要排除在外了。
这么细数下来,貌似...就没什么风格剩下了吧?
雷云一时间有些呆了,他好半天才想明白这件事来,怪不得电子音乐一直都无法普及开来,成为主流音乐之一,原来是风格的局限性太大,天然就将普通受众给排除在外。
如今的电子音乐,最为看重的就是舞台效果,因此都一个劲的更炸,更为烈性化,以求得更好的现场演出效果。
但这些风格的音乐现场去嗨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可如果切换到日常场景去听,要么就太过暴躁,太过吵闹,要么就太过无趣,太过单调。
就如同地下嘻哈一般,各种脏话、人身攻击、身、大金链子,与整个社会的基本价值观背道而驰,自然是难登大雅之堂。
但在融入了更多流行化、商业化的元素之后,便开始大行其道,以其致命般的独特魅力,俘获了一大批年轻男女。
电子音乐也同样如此,甚至相比之下的受众要更为广泛。
如果给电子音乐插上流行化、商业化的翅膀...
那又会爆发出一股多么巨大的能量??
这般畅想着,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了死亡诗社的办公大楼。
抬头仰望,‘SizeTheDa的巨大招牌,此刻在阳光的折射之下,似乎要比往日更为明亮。
“嘿!Raa”
“嗨!Raa早上好!”
“演出非常棒!Raa”
前脚刚刚踏入公司,此起彼伏的打招呼声就再也没有停过,雷云一一笑容满面的回应着,频繁点头感觉脖子都有些酸了。
毫无疑问,连续多首作品大火的雷云,已经成为了整个死亡诗社,除凯之外知名度和商业价值最高的DJ艺人。
整个公司自然没有不认识雷云的,再加上他平日里的低调作风,使得他哪怕是黄皮肤的亚裔,也有着非常不错的人缘。
“咚咚咚··”
一路打着招呼,来到了凯的办公室门前。
“请进。”
门内传来了凯略有磁性的声音,雷云推门而入。
“嘿!凯!”
“噢!Raa”
看见雷云的身影,凯连忙站起身来,快步早到跟前给了雷云一个极为热情的拥抱。
“最近状态怎么样...没打扰到你休息吧?”
招呼着雷云坐下,凯一脸关心的问道。
刚刚演出完毕,这几天一般都是休假时间,正常来说,补个懒觉是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额,当然不会,我最近休息的非常不错。”
雷云笑着摆了摆手,他不像马丁没有那么丰富的夜生活,早起这件事情,对他来说并没有多大难度。
“想喝什么口味的?”
忽的拉开抽屉,竟满满当当的摆放着一抽屉各种口味的雀巢速溶咖啡,看的雷云当时就有些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