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文学

第二十四章 我在洪荒当资本家! (第1/2页)

“敢问大王,这拍卖会是何物?”

白狐开口问道。

拍卖会是人族创造的,自开天辟地以来,洪荒还未有这样一个概念。

“拍卖会就是以物易物,你们拿灵宝灵根来,竞争这兀立部落的道场,谁出的灵宝灵根品质最高数量最多,吾就将这块宝地给谁。”

方孔耐心地解释道。

他的成长需要灵物灵根,不仅能提高修为境界,还能让神通向着法则进步。

而拍卖会的想法则是他许久以前就有的,获取灵物的想法。

他现在定居于小妖山,短时间内没有远行寻宝的想法,但灵物的搜集却不能停。

先不说寿命的限制,就是已经不远的巫妖大劫就让他有不小的紧迫感。

作为妖族,他就是不想掺和也身不由己,必定入劫!

既然如此,在此之前自然是越强越好。

但他一人寻宝效率还是太低,不如用手中的资源来驱使其他生灵替自己去搜集。

“对了,这小妖山暂时也就吾与几位手下居住,感觉还是冷清了些,若是有道友愿意付出些许灵宝灵根,亦可前来交换在小妖山居住修炼的资格。”

方孔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补充道。

而听到这句话,不仅仅只是几个临近兀立部落的种族,所有种族之人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小妖山是什么地方?

那可是周围不知多少万里最好的宝地!

一般来说,也只有大罗金仙级别的强者才有资格占据此地!

那头蛟王也就是实力能力压所有金仙层次的强者,这才稳坐了那宝地主人的位置!

而现在,这样高端的宝地竟然对外开放,用灵宝灵根就能换取在这定居修炼的资格!

这是机缘,真正能强大己身的机缘!

比起这个,兀立部落那块宝地就是狗屎!

“吾为坚石成精,不会把诸位同道当成血食,偶尔会吃些生灵,可凡是开智成精的,已是修行路上之同道,吾不会吃。”

方孔再次开口,打消了众妖最后的顾虑。

闻言,所有妖都是眼前一亮。

它们为何畏惧那蛟王?

不仅仅是它强大,还因为对方会吃妖!

它们自然也会吃妖,但这样的食物链关系落到自己身上,谁也不会舒服。

这也是蛟王山时期,这里基本没什么妖族的原因。

只有深潭中,那些妖族被蛟王命令,不得逃离,否则杀无赦,这才还有数量不少的高等级妖族。

蛟王自然是把它们当做可持续收割的血食,而这根本满足不了它的胃口,时不时还会出山狩猎,周围的种族无不是被它吃过同族之妖,对此早已怨声道载。

这位力王看样子起码表面上是平和得多,这不比那蛟王好多了?

“谢大王恩典!”

白狐再次拜倒高呼道。

作为弱者,被强者吃掉本就是天经地义之事,而强者保证不吃弱者,对弱者而言本就是一种恩典。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苟在修仙界,开局就长生" 仙侠:仙人抚我顶,我授仙人长生" 人在西游,开局拜师镇元子" 我,尘神,契约上蹦跶[原神]" 全村团宠,农门小媳妇竟是玄学大佬" 我把自己上交秦始皇" 退婚后,我的高冷未婚妻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