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沅沅爽朗地笑着说道:“我不是已经拉你入伙了?”
郑明挠挠头,露出一口白牙。
陆沅沅眉眼舒朗:“别说,我现在还真缺人手,明天我和我爹娘都要上山干活,我看鱼也收得差不多了,明天干脆留强子照看家里,你和铁蛋也跟我们一起去吧。”
“成,那我和铁蛋明天一早过去找你和婶子。”
“记得带上锄头和背篓。”
陆沅沅叮嘱了一句。
回去的路上,钧钧忍不住问:“姐姐,咱们明天上山,是要挖野山姜么?”
“是啊。”陆沅沅点头。
钧钧捏住她的手,不知为何,声音有些闷闷的:“钧钧也可以帮姐姐,不用刚刚那个人。”
熊孩子这是在争宠?
“挖野山姜很累的,我可不想你受累,你的伤还没好全,你乖乖听话,明天在家休息。”陆沅沅说着,拉着钧钧准备回家换药。
“不要,我就要去,我也能帮姐姐。”
钧钧一脸执拗,自从去了县城,姐姐就开始忙得脚不沾地,这几天都没时间和他说话,也没时间陪他了。
这熊孩子怎么这么倔?
让他在家休息那是为了他好,可不管她去哪儿,他都像条尾巴跟着,不管她怎么哄怎么骗都不行。
可也奇怪的
很。
这人明明伤的那么重,可这两天看起来,精神头竟然不错。
昏迷醒来后,竟也半点没有脑震荡的症状?
陆沅沅满心不解地解开他衣服,又解开那带血的纱布,看着男人胸前那道长长的伤口,整个人都愣在当场。
伤口不止退了疤,还长出了鲜红嫩肉。
靠!
他真的是人么?
这复原能力也太惊人了吧?
别人切菜破个小口子,至少也要七八天才能好,可他胸前伤刺的很深,头撞破失忆那么严重,几天就恢复成这样?
难道他也和她爹娘一样有外挂?还是神奇的自愈能力?
“姐姐,我也要去,姐姐带我一起去,好不好?”
钧钧看陆沅沅发呆,又抓着她手臂摇起来,迷蒙的暗黄色烛火下,男人光着上半身,满眼希冀地望着她。
颀长的颈脖,精致的锁骨,坚实的胸膛。
男人身上皮肤和他的脸一样白皙,可并不显得瘦弱,那八块腹肌看着很是精壮有力。
宽肩窄腰翘挺臀,简直就是完美身形。
唯一美中不足就是那道铮狞的伤口,也不知道会不会留疤?
伤口那么深,照理说不可能不留疤。
可依照这男人的自愈能力?
还真不一定!
“姐姐,你怎么了?”
钧钧看她盯着自己的伤口发呆,也垂头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姐姐是不是嫌弃这伤口很丑?”
“咳咳……”
陆沅沅轻咳摇头:“我不觉得丑,好了不说了,我赶紧给你包好,明天还有很多事得早起呢。”
其实真的不丑,反倒很有冲击力。
就感觉……
怎么说呢,就多了些男人味儿。
而且……
疤长在他身上,又没长在她身上,她怎么觉得不重要吧?
“姐姐,你还没答应我,明天带我上山呢。”钧钧的心思被移开,很快又想到先前那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