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文学

第11章 齐聚

凯尔默罕的冬天总是早早到来,昨天还是秋高气爽,今天早上一开门就是大雪封山。

艾什穿着单衣来到庭院里,拿着剑上了“梅花桩”,几根圆木和巨大的摆锤组成了猎魔人训练平衡和闪避的器械。突变过后极致的身体掌控能力让艾什轻松地在木桩上辗转腾挪,身体不断冒出的热气阻隔了寒冷。他停止热身,准备保养自己的铠甲和剑。

突然,一阵大门的嘎吱声打断了磨刀石和剑摩擦的铿锵声,马蹄踏着积雪的声音和金属撞击的叮当声紧随其后,看来是其他猎魔人回来了。

一个穿着披风的人掀掉兜帽,褐色短发和马克思一样的络腮胡子,脸上仍留有类似于患水痘留下的疤痕,虽然他用胡须将其掩盖起来,但还是有一些显露出来。

这个猎魔人艾什并没有见过,但胸前的狼派徽章却是表明了身份。

艾什迎上去:“你好,我今年刚成为猎魔人,我叫艾什。”

男子伸出手:“我叫柯恩,来自波维斯,维瑟米尔还好吗。”

艾什与他握手,看来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至少不会是混蛋兰伯特的性格。

维瑟米尔过得很滋润,他精力充沛就像个小伙子,就是没有发泄的地方。”

“他有心思想那些,看来过得不错。”柯恩栓好马,给它上好草料,然后在庭院里找了一个石头墩坐下。

他掏出一个金属小瓶,拧开盖子就散发出浓烈的酒精味,是烈酒。他掏出另一罐扔给艾什:“艾什,来试一试,从北边带过来的烈酒,一口下去保管驱散严寒。”

艾什也不客气,扫掉另一个石墩上的雪,坐下来。拧开盖子,生命之水的味道直冲鼻腔,一口下去,味苦带着辣直冲脑门,额头都分泌出了汗珠。

柯恩饶有兴趣地看着闷了一大口烈酒的艾什,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是眼神已经出卖了他,也是一个有趣的灵魂。

过了不久,维瑟米尔和兰伯特也起床了,柯恩看到维瑟米尔立刻上前,两人拥抱,背拍得梆梆响。

兰伯特打量了一下柯恩:“哇噢,看看他,满脸像得了天花一样,不是说猎魔人不会生病吗?”

“兰伯特,如果你想被揍一顿就直说,柯恩的剑术很不错,他的波维斯剑术可以把你吊起来打。”维瑟米尔对于一上来就揭人短的兰伯特很无语,“柯恩,别理他,他也就占一占嘴上便宜。”

“瞧您说得,我只是好奇。”

“没关系,看来这个新来的还没体会过前辈们的关爱。”柯恩挑了挑眉,对付刺头的办法就只有打赢他。

“那可真不错,我还真想体会一下黄金矿工的剑术。”兰伯特一口唾沫溅在雪上。

波维斯依靠贵重金属发家,原本那里只是一片荒山野岭,直到被流放到那里的矿工挖出了金、银、铁、铜、锌、镍、铅、锡、铬、钨、钛和反魔法金属矿,然后凭借这矿石构建了挖矿、冶炼、贵重金属交易、航运以及围绕这些主要产业链周围的服务业。

柯维尔和波维斯王国地处沿海拥有反制魔法能量的金属迪魔金总产量的3也来自这里。另外,柯维尔和波维斯还占有整个世界80%黄金。由于地处沿海并广为接纳各种移民,所以玻璃业、盐业也极其发达。他们在普拉克希达海湾建立港口,02是整片大陆的贸易枢纽,同时能够方便出口自己出产的矿藏和各种产品。柯维尔和波维斯极为富裕,并在战争期间保持中立,并宣称永久中立。由于强大的资金支持,他们拥有世界上最好的间谍及佣兵。

兰伯特说黄金矿工也没错,只要是长在波维斯的人,谁家还没有一个亲戚是挖金矿的。

不过柯恩对这些并不感冒,虽然波维斯国力强大,普通民众拿着不菲的工作酬劳,但是高昂的生活成本对普通民众来说并不是很友好。

柯维尔和波维斯从荒郊野岭发展起来,那里农业发展落后,普通人吃的粮食从产粮国家海运而来,成本高昂。普通人只要一破产,生活花费就会摧毁一个人。

柯恩的波维斯“剑术”其实是类似于“哥萨克弯刀”的刀法,他背上的一把单手弯刀暴露了他的流派。

在兰伯特和柯恩准备撸起袖子打一场时,一阵马蹄声传来,听声音不只两匹马。杰洛特和艾斯凯尔就算同时回来也不会有那么多马。

艾什正准备拿武器戒备,维瑟米尔拦住了他:“别一惊一乍的,没有其他人会来这个荒郊野岭的。”

杰洛特和艾斯凯尔各牵着两匹马进到院子里,两人把自己的马拴好,然后牵着新马走过来。

杰洛特也没想到人居然这么齐,除了瑞恩斯都到齐了:“看来我们回来得正是时候,艾什,兰伯特过来选一匹,这是给你们买的马。”

一匹马浑身黄褐色,肋骨明显但是不显瘦弱,鬃毛短而硬,蹄子粗壮,新镶了马蹄铁,热气腾腾,看来跑了好一会儿了。

另一匹乌黑发亮,马鬃长而柔顺,眼睛明亮,四个蹄子上有一撮白毛,没仔细看还以为是雪,这是一匹乌云踏雪。

艾什和兰伯特十分兴奋,他们本来还准备直接在山上用亚克西驯服一头野马直接骑出去,没想到杰洛特和艾斯凯尔会买马回来,毕竟经过驯养和育种的马比野马更好驾驭,发育也更好。

艾斯凯尔把缰绳交给兰伯特:“如果不是维瑟米尔在春天拜托我们回来的时候带一匹马,我可不会花钱给你买马,要谢就谢维瑟米尔。”

兰伯特也意识到自己与其他猎魔人的隔阂,但艾什和维瑟米尔并不会疏远自己,即使一个人再心怀憎恨,但是孤独的心仍然会需要陪伴。

“谢谢,维瑟米尔,也谢谢你,艾斯凯尔。”

维瑟米尔皱纹都挤在一起,兰伯特并不是无药可救,他作为师父需要引导他。

艾什观察了一下,两匹马都很不错,一只透骨龙,一只乌云踏雪,他两只都能接受:“兰伯特,你先选吧,我两只都挺喜欢的。”

兰伯特牵着乌云踏雪的缰绳不松:“我就要这匹了。”

艾什也不多说什么,从杰洛特手里接过透骨龙的缰绳,虽然颜色不是很好看,但是这匹马壮硕的骨架显示它的不凡。

“谢谢,杰洛特,这真是一匹好马。”

“还是你懂马,兰伯特揪着黑马不放,但是这匹马才是最好的。”杰洛特摸了摸马背,这匹马突然尥蹶子,差点踢到杰洛特。

“它可真是个暴脾气,艾什,接下来驯服它就是你的事了,马贩子和我说,这匹马的父亲在一次骑士比赛中直接用牙咬住敌人将那个骑士从马背上拽了下来,帮助主人赢得了胜利,这匹马遗传了它父亲的脾气。”杰洛特给艾什提了个醒,只要他驯服了这匹马,以后会受益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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