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帅气的人,穿什么都好看,他跟其他警察穿的衣服都一样,可他衣着整洁,身姿挺拔,就是穿出了英雄的味道。
她笑着伸出手跟他打招呼,“你好,丁队长。”
她手腕上一串各色金镯子、金链子,看得周围警察们一阵阵咽口水,这是真正的大富大贵之人。
并不是夜翩炫富,而是玉城富豪圈就流行这些,你不戴,反而会被人瞧不起,还会编排出各种豪门苦情戏,。
你戴了,大家就会视你为高高在上,因为这些就是财富和身份的象征。
在大多数人都吃不饱饭的年月,没有人会觉得穿金戴银是俗气,只会觉得那是上辈子积了阴德才会得到的好报。
“你好!”丁沐泽礼貌回应,脸上没有什么神情。
夜翩再怎么装得大方,脸颊上还是多了几分红润,难掩羞涩。
“昨晚丁队长帮了我,我非常感激,今天想请丁队长吃个饭,聊表我的谢意,更想跟丁队长交个朋友,还希望丁队长能赏脸。”
她这话说得,令丁沐泽不好婉拒,好像婉拒就是不给她面子。
丁沐泽犹豫了一下说,“夜小姐不必多礼,昨晚我若知道你是夜督军的掌上明珠,就不会班门弄斧了。”
开玩笑,督军府的千金用得着他多管闲事吗?更何况,督军府的夜小姐在外的名声,那可真不是软柿子,整个玉城的人茶余饭后都听说过的。
夜翩看出丁沐泽想拒绝,胖乎乎的脸上依然保持着笑容,“丁队长在不知道我是督军女儿的情况下,还能出手帮我,这份侠义之情、英雄本色,更加令小女子佩服,所以,无论如何,还请丁队长赏个脸,让我请你吃顿饭,这样也好让我还上丁队长这份人情,也算是,我们谁也不亏欠谁了。”
夜翩如此盛情邀请,丁沐泽的拒绝就不能太直白,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他对夜翩没有什么不好的印象。
丁沐泽也笑了,“夜小姐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这请吃饭的事,可能要改天了,因为我今天已经约了朋友要谈事情,所以,真的很抱歉。”
“哦!那这样的话,我改天再来约你。”夜翩脸上不无失望,但还保持着强颜欢笑。
丁沐泽看破不说破,只说,“那今天就辛苦夜小姐白跑一趟了。”
丁沐泽想得是,他拒绝了一次,如果夜翩明白他的心意,以后便不会再来找他了。
他对攀附督军府高枝这种事没兴趣,再说,他是成年人,也不难看出夜翩在看他时,双眸中闪烁着的亮光,那是带有欲望和期望的亮光。
他无法控制她内心的欲望,但他至少可以做到不给她期望。
没有期望,才不会有失望。
夜翩转身出了警察局,她身边跟着的丫鬟对她说,“小姐,你若真的喜欢这个丁队长,不如叫督军下一道命令,将他招到督军府做上门女婿,说不定丁队长还会感恩戴德呢。”
夜翩瞟了丫鬟一眼,不屑地说,“他若是那样的男人,我就不想要他了。”
丫鬟听得一脸懵,突然想不明白小姐是想要这个丁沐泽,还是不想要他呢?
“他若是那样的男人,今天就不会拒绝我了。”
说完这句,夜翩上了督军府的德国小汽车。
昨天不知道她是督军的女儿,他帮了她,今天知道了她是督军的女儿,他又拒绝了她,足以证明,他真的是一个不屑攀龙附凤的正人君子。
他要是能爱上她就完美了,不过不爱也没关系,她这辈子认定他了,他就休想娶别的女人。夜翩暗自磨刀霍霍,唇角不自禁地微笑。
夜翩坐在汽车里没有走,直到她看见丁沐泽开着汽车出来,她才叫司机跟上他,并跟他保持一定距离,尽量不被他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