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言一时没有回答,皱眉仔细地思索起来。
郭嘉的这个计策倒是不错,呼伦贝尔最大的麻烦就是鄂斯人,若通过联姻,兵不血刃地收服这支部族,自己平白多了一大笔助力。
当今世道人口珍惜,能收拢一批就收拢一批。
至于另外三族,哪个敢嚣张跋扈,带着玄甲军过去溜达一圈,想必他们还是愿意载歌载舞的。
“好,就依先生之言。”
苏言思虑清楚后,决定采纳此策。
另一边。
呼伦贝尔草原,鄂斯部。
一座座烧着的篝火,照亮了老人苍老的面容。
此人正是鄂斯族的族长,名叫康巴什,拥有着鄂斯族最为古老的血统。
早年间,在大乾尚未破败凋零时,康巴什还慕名去过大乾,并对富饶美丽的大乾深深向往。
只不过鄂斯人天性不好战,虽然大乾的美丽富饶一直吸引着康巴什,但他却也从未想过,如匈蛮人那般南征入侵占据大乾土地。
他所希望的乃是举族并入大乾,从此成为高贵的大乾人。
族人们不必与牛羊牲畜为伍,穿着绫罗绸缎,品着难得一见的香茶,尽情享受美好难得的富庶生活。
于是,怀揣着这份梦想,康巴什派遣出使者,主动送上投奔内附的,希望康乾帝能够恩准。
然而,在康乾帝眼中,鄂斯人对自己并无作用。
一来不够强大,就算依附过来,也起不到威慑草原宵小的作用;二来人口众多,倘若通通迁移至大乾,还不知道会闹出多少祸患。
要知道,草原异族的生活习性与大乾百姓截然不同,纵然后续能渐渐归化,也得耗费数十载乃至上百载之久。
至于说让鄂斯人留在原地,那大乾平白给他们银钱,更是亏的不能再亏。
于是,康巴什的提议被康乾帝无情否决,这一度成为前者毕生的遗憾,每每想起都感慨万分。
康巴什凝望着篝火,仿佛看到年轻时矫健的身影,策马于草原上奔驰。
而现在……
康巴什低下头,打量着皴裂如枯草的双手,现在的自己已经年近五旬,草原上寒暑不息的狂风,早就将那个矫健的身影,消磨成了垂垂老矣的无用之人。
“唉!”
康巴什叹了口气。
现在有一个极大的问题摆在面前,始终没找到解决的办法。
他的膝下拢共两人,一子一女。
长女乌仁图娅年方十六,虽然聪明伶俐,机敏过人,但到底是女儿身,在男人为尊的草原传统里,乌仁图娅没有继承部落的可能。
而次子巴特尔年方十岁,性子又太过柔弱,却也很难担起部落大任。
这样的情况,或许要寄希望于巴特尔成长起来,可成长磨砺到十七八岁,这期间漫长的时间,自己当真还熬得住吗?
康巴什看着围着篝火跳舞的巴特尔,眼眸里现出深深的忧虑,眉头皱成了川字。
倘若有朝一日自己撒手人寰,现在平和安宁的部族,会不会被其他的部族觊觎,而趁势兴起不休的战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