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文学

01#春日长 01~03 (第2/2页)

小哥点点头,我感动的一塌糊涂。

不行,明明说好是要养小哥的!

我要来他的手机,往他的账户里打了一大笔钱,然后上网搜衣服尺码怎么看,拿着软尺给他量了半天,从网上给他买了一堆衣服,鞋什么的,我甚至给他买了六套差不多一样的蓝色卫衣,因为我坚信小哥对蓝色卫衣情有独钟。

小哥在那里看下雨,我坐在旁边聚精会神地下单,试图一次性把用品买全。

住在苏阿姨那里时,苏阿姨也给我买了一堆东西。

她还给我买了一个超大的玩偶,当时我才六岁,那个人偶比我人都大,立起来我都得仰着头看它,但后来习惯了后我超喜欢那个玩偶,现在还在卧室里摆着呢。

我想了想,还是没控制住自己,偷偷下单把它混入送给小哥的礼物中。

窗外细细的雨下着,连成一条线,发霉一样的云彩仍然聚集着,似乎有越下越大的趋势,寂静的雨声里,我忽然想,是春天。

希望下一个春天,希望他以后许许多多的春天里,也能在不止是雨天的日子里平静呼吸,安然沉睡,自由生活。

我想,如果下一个春天还能相遇,那就送他一束花吧。

把祝福收集起来怎么样,我又下单了一堆卡片,准备没事画着玩,毕竟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大概,每天为他祈祷祝福就是我能做的事了吧。

02.

养大张哥的日子与其说是养,不如说是有了个同居室友。

我每天还要靠大张哥带饭活着,自己不用下楼买饭后那种幸福感,甚至给你带饭的人还是你男神——我感觉我满血复活了。

大张哥除了望天还会看,我就在旁边给他画祝福卡片,右上角标上日期,放到一个盒子里收集起来,玩游戏,画画,或者做些别的什么,两个人安安静静的很是温馨。

大张哥每天都会出门,我也不问去做什么了,有时回来会给我带奶茶,我就会开心地说,回来啦。然后凑上去去看他手里有没有标志性的奶茶lg。

每次回家后回到寝室,室友就会跟我说,回来啦,开心地和我打招呼,我就也会很开心地说,回来啦。

这么两次后他就自觉地每回回来都给我带一些小东西——奶茶,零食,还有随手写在备忘录上需要买的东西,然后看着我从旁边探出头来眼巴巴地看着他手里的袋子。

我是一个相当黏人怕寂寞的猫猫。苏沐秋说,我赞同地点点头。

在明知有人在旁边的时候,我就很难不打扰他。

有的时候大张哥在那里望天,就被我拉住要求陪我看电影,撒娇打滚全都用上——虽然大张哥相当好脾气,也不太能用上这些。

大张哥可能不太能理解,但不妨碍他在我哭的稀里哗啦的时候给我递上纸巾,相当的体贴,已经可以和上一个为我递上纸巾的人的情商划等号了。

上一个人是楚子航。

或者我就会拉着他陪我看电视,打游戏,总之非常缠人,更亲近的时候我还会故意把腿搭在他的腿上,睁大眼睛看着他,有点无辜地撒娇,“你理理我嘛。”

我总感觉反而是大张哥在把我当猫养,然后我就更像猫了。

春天变暖换上薄被时,我踩在高高的椅子上,上柜子上面取被,因为是那种特制的高椅子——平时被我用来放绿萝当装饰,我还是踩在它下面的横栏上面才上去的,因为只穿了袜子,多少有点硌脚。

然后取下被子后,一转身我的表情就凝固了,怎么会这么高!我默默地把被放了回去,然后蹲在椅子上等大张哥回来捞我。

大张哥想把我抱下来,我神色凝重,说不,你先把被拿走,再来捞我,不然我就白被挂上面这么久了。

下来的时候相当脚软,我眼泪汪汪地抱着大张哥不撒手,决定下次把被放到别的地方,那上面再也不放东西了。

03.

春天就是很容易感冒。

我不出意外的感冒了,当天晚上就发了烧,吃了药后终于早睡了一天,当然,生了病的我更加黏人,所以那天大张哥都是半夜我睡着之后才回去睡的。

平常都是我赖在他的房间大晚上才回去,就差在他房间打地铺了。

这倒无所谓男女之情,我只是单纯的粘人,想要人陪着,而且我对大张哥的人品充斥着非常的信任,如果不是还是怕不太好,会不会冒犯大张哥,我甚至想让他陪我睡觉。

由于我天天昼夜颠倒,凌晨一点多睡中午十二点起,天天穿着个睡衣瘫在床上沙发上玩手机,一天都不带动个地方的,看不过眼的大张哥天天拎我出去饭后散步——本大学生甚至需要为它换个衣服!

我下意识抗拒,疯狂摇头,大张哥铁面无私地就要拉住我毛茸茸的衣领把我往外拎,我本以为是想强硬的让我出去走路,扒着门框在那里嚎,“不,我不出去,我不出去………呜呜呜呜哥你别拽了,我腰要断了……”

大概小哥可能真怕给我拽出点什么事,他思考了一下,把我的手从门框那里掰开,我眼睁睁地看着手被掰开了,就死死的抱住小哥,把他当猫爬架一样往上爬,总之不要沾地,试图逃离运动的酷刑。

我没想到,大张哥顺势给我抱起来了,然后就往楼下走,我一瞬间就感觉到不妙了,但大张哥心理强大,他抱着我就着这个姿势下去走了一圈,我跟游街似的被人围观,走几步我就忍不住了,崩溃地把脸死死的埋进胳膊里,“大哥,大哥你给我放下来吧,我走我走,我们先上去换身衣服行不行……”

要出手还是得大张哥,这谁能承受的了社死啊。

托大张哥的福,我下学期体测似乎有望及格。

跑步也得找点乐子。我秉持着这样的想法,每天出门好不容易打扮一下,不能浪费,于是我带着大张哥开始四处“探险”,致力于走遍整个地图。

甚至有的时候没走完我都要缠着大张哥陪我走完,不为别的,为了集邮的快乐。

天气逐渐暖了起来,可以穿裙子了,以前天天不出门我也懒得打扮,现在每天出门就多了很多不同的选择,我对自己那张漂亮的脸蛋非常自豪,我觉得我长得超级牛逼,咳,划掉,倾国倾城。迷没迷死别人不知道,反正是踩在我的审美上跳芭蕾,把我迷的五迷三道。当年差一点我就跑去做明星了。

有的时候我就会拿着两件衣服问小哥哪一件好看,小哥非常朴实,非常有情商地说,都好看。

我说,那你喜欢哪一件。

小哥沉默了,指了左边的一个。我原本信以为真,直到我发现几乎每一回我问他都指的左边,我顿悟了,小哥大概只是想让我麻溜的,别折磨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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