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微晃神中,她想起李维霖前不久和自己提过的童梦真——她在这本里的闺蜜。可她此时却对这号人毫不了解。但根据李维霖之前描述,那多半是一号和钟瑶差不多的,相当傻里傻气的人物。
“又在那想什么?”江悯忽然问。
奚元回过神,又给他讲了讲他们学校里各种小动物,问:“你们学校是不是也有很多小动物?”
江悯想了想:“等我之后带你去看看吧。”
“啊?”奚元也想了想,“那要等春天了吧。”
坐累了,直接在学校吃过午餐。其实回学校没什么事做,只是想看一看昔日的风景,她又提议:“我们下午可以去一趟白崖,从这里开车过去大概两小时左右?我大学去过一回,但是是春天去的,我们还捡石头在草地上摆各自的英名字,在我的……”
说到这儿,顿住。
她想说“在我的ins上”,但现在,她ins只有一张前几天的奢侈品大丰收纪念照。
她尴尬地笑一下,继续说:“……呃,但我觉得冬天去可能会更好看,现在还有积雪。如果你不敢开车就让我开行不行,我有驾照的。”
沉默片刻,他说:“如果你想开车,你可以直说。”
奚元笑出声:“我怕你懒得开车,不想去,不过我现在确实挺想开车的。那我来开吧!”
她不爱开车,除了现下这种非常有兴致的时候。她开着他的奔驰G63飞驰在银白的车道上,任肾上腺素随时速不断飙升,时不时瞥一眼中间位置的导航。
车里放着他歌单,但是是她最喜欢的盆栽哥与打雷姐合作曲之一《Prisner》,她点了单曲循环,一遍一遍跟着唱,开心的情绪像一只只白色的小鸟从车里向四面八方飞去。
中途休息过一次,到达目的地,将车潦草一停,她和江悯走在白崖边缘,看过去就像是洒满糖霜的蛋糕横切面。
这景象是海洋微生物沉积了1.3亿年的结果,想想就觉得神奇。崖下是冬日海面,并没有奚元想象中萧瑟,反而映着傍晚一汪难得的蛋黄般的夕阳,清蓝蓝的。
她穿着浅色毛边的黑色羽绒服,忍着冷意,将手机拿出来拍了几张风景照,本想发给大学的那位朋友——她继续读研深造去了,两人毕业后见面的机会很少。但再次想到自己正身处小说之中,她放下手机,眯了眯眼,心里有点空。
“我给你拍几张?”江悯在她的身后问。
奚元回身,想了想,将手机递给他:“好啊。”
“为什么还要犹豫一下?”
好像是在那一刻从遐想抽离到现实,或者从现实中回忆抽离到眼前的虚假世界,她看着面前这个高大的人,想到,他也只是个虚构的存在而已。
可周围环境,冰冷的空气,海水翻涌的声音,他呼吸出的隐隐约约的白雾,她的每一个感官告诉她,这都是真实的。对当下来说是完全真实的。
顿了一会儿,她解释:“因为害怕啊,害怕你是直男拍照法。”
他好笑:“什么是直男拍照法?”
说着,举起手机,将她容括在一方小小的显示屏里。
奚元很自然地揣着手,面向镜头,露出微微笑意。冬日风将她长发吹得飘飞,有种恰到好处的凌乱美感。
站了一会儿,江悯也没放下手机的意思。想了想,她又举起手,比了个“耶”,这万年好用的拍照姿势。
江悯终于放下手机,递给她看。横着竖着的照片都有,胸部及腰部以上的半身也都有。她挺满意的:“不错不错。”
“这不是直男拍照了?”
“嗯……不算是吧,你还挺厉害的。”
“所以我现在是ga?”
“……”
奚元没忍住,“噗”地一声笑出来。笑到前仰后合。
周围并没有人,确切来说,他们走的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人,她的笑声就这样在悬崖边回荡。
往车边走的时候,又下起雪。
奚元有点冷,并且能觉出双颊被冻得有些红。
她走在江悯的斜后方,他比她高大的黑色身形正好为她遮去迎向而来的风雪。她始终盯着他手臂位置。
没忍住,松开在身前揣着的双手,拉住他衣袖中的手。
很宽很有骨感的一只手。
她第一次正式握男人手,这感觉很陌生,但又很刺激。嗯,还是一个有着未婚妻的男人的手,她很变态地想着,觉得这只手更好握了。
风掺着雪在两人的身边刮着,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看见他们这样突兀地将手牵在一起。
但她心里莫名一怂,想:奚元,你在干什么啊奚元?见色起意、鬼迷日眼了是不是。不应该这么主动的。于是她要将手缩回来,但又被江悯给握住。她心里一惊,又有点尴尬,轻咳一声,开始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辩解:“……那什么,我刚才是差点要摔倒了,所以牵一下你的手,嗯……那你是?”
他没多大反应:“让你小心点,别真摔了。”
“……”
她干脆也反握住他手,就差问:你是不是也喜欢我啊,江悯?
但一切好像都在情理之中。毕竟他们在这本里是男主和女主的关系,这一天迟早要来的,没什么不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