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六和霍七的功夫远不如韦大,这话虽然讲不太通,却又不得不信他。
庞总管果然践诺,派了两个经验老到的簪娘来给宝珠试妆梳头,让她选择合意的妆容,从容体面参加典礼。灵宝县原名桃林县,此地妇人喜欢桃花、桃果等绒花式样,宝珠试了试,虽没有金银闪耀富贵,倒也娇俏清新,就定下了。
两日转瞬即过,吉日已到,雨过天晴。
婚礼通昏礼,迎接新娘是在黄昏时刻,然而新郎家的准备从清晨就开始了,这一天从开始就透着一股紧张而喜悦的气氛,庞良骥早早派来一队装饰华丽的人马,等着接客栈里这几位最重要的宾客去玉城庞家。
晨光熹微,担当傧相的韦大、霍七两个人分别收拾自己,沐洗、梳头、更衣,将备好的绸缎礼服层层穿上。
宝珠在簪娘帮助下梳了满意的望仙髻,插一串轻盈桃花绒花,眉心贴上桃花瓣形丝绢花钿,对镜自照,心情十分愉快。
从房间里出来,见韦训也穿戴好了,傧相的衣服是缇红色罗袍,色彩极为饱和,映得他苍白面容上也有了血色,腰系嵌金錾花蹀躞带,足踏云纹乌皮六合靴,江湖草莽气暂退,眉目中灵气湛然四射,称得上神清骨秀。
唐皇室最喜欢热烈华贵的装扮,这一身傧相服很符合宝珠的审美,她打量一眼,爽快称赞道:“这不是很好吗?你就该多穿些鲜亮颜色,这样显得气色好多了。”
说完提起裙摆,踩着绣有粉桃的翘头履,咚咚咚跑下楼参观庞家派来的马队,发髻绒花上的银铃跟着她一路叮铃而去。
韦训本不习惯穿这些滑溜溜的丝质衣服,浑身不自在,被她随口夸这一句,愣在原地,脸上血色更浓,只不知道是红衣裳映的,还是全身的热血都涌了上来。
庞家公子大婚的事已经满城皆知,当下就有许多儿童围着来接人的人马讨要铜板彩果,住店的客人们也纷纷出来看热闹,庞家的人早已准备好,将大枣、栗子、莲蓬子散给他们,博得吉利彩头。
宝珠笑嘻嘻地站在门口瞧了一会儿,十三郎一大早出门不知干什么去了,她抓了一把彩果准备等他回来吃,回身却看到另一个穿着缇红色罗袍的人从客栈楼梯上缓缓走下来,宝珠脸上笑容即刻消失,手里那把枣栗哗啦啦全撒在地上。
霍七郎是第一次受邀参加人家婚礼,况且是担当师兄弟的男傧相,想要好好表现,今日也着意打扮过,将胸部裹平了才穿上傧相礼服,从体格看已经完全是个英英玉立的男子形象。又不知怎么的,她脸上那条狰狞的巨大疤痕消失无踪,面容如冠玉般光洁,风姿秀异,顾盼生辉。
宝珠只看了一眼,觉得不管是身量、肩宽还是气度,都跟自己兄长韶王神似,一惊之下,魂魄几乎飞走了。
与妹妹不同,李元瑛完全继承了母亲薛贵妃的绝世容颜,受封韶字,单纯从字义看就是形容相貌、年华、气质的绝美。十四岁时行束发之礼,紫衣玉冠登上朝堂,姿容震惊满朝武,当时的宰相裴裳用一句话形容他:春山濯濯,端严若神。
然而李元瑛的绝色外貌并没有给自己带来一丁点好处,反倒因为那张脸处处掣肘。多有政敌攻击他生就女相,无人君之表,有祸国之貌。
生得太美,每次骑马出行,长安必然观者如堵,拥塞道路,大有掷果盈车、看杀卫玠的劲头,因此韶王多年来只能被迫乘坐马车出行。大唐尚武,无论官武将、男子女子,贵族们出行都习惯骑马,只有老病衰弱不堪劳顿之人才会乘车,因此这又成了李元瑛身体病弱,不宜继承大统的罪状。
宝珠看着霍七郎身上的缇红色罗袍,脑海中浮现出兄长十九岁大婚时的盛况。那时他年纪渐长,长得越来越像过世的娘亲,婚礼穿上新郎的鲜艳红袍,风流之盛,独绝一代,反衬得清河崔氏家的新娘如同一只灰扑扑的鸽子。
皇帝思念贵妃的石榴裙,早不许后宫妃嫔穿红,婚礼上一眼看见儿子仿佛贵妃在世般的姿容,泪洒当场,典礼时说两句话便止不住哭一会儿,便如嫁女的老翁一般哀伤。
从那场婚礼之后,皇帝以伤情为由,渐渐疏远韶王,曾经备受宠爱的李元瑛虽然住在长安,其后几年竟然见不到自己亲生的父亲,也正是在这段尴尬时光中,奸人趁虚而入,离间了父子感情。被敕令贬去幽州时,李元瑛都没有亲自申辩的机会。
此间种种不堪,宝珠从小就无数次想过,如果她能和阿兄交换相貌就好了,她能够继承母亲天下无双的美貌 ,而兄长也不用再被那副美丽皮囊所负累,如愿得到至尊真正的信赖:太子之位。
其实单独看五官容貌,霍七郎跟李元瑛并无一处相像,更何况有明显的女性身体特征。一个是亲王贵胄,一个是江湖侠客,宝珠从未将她与自己尊贵的兄长比较过。
但今日她裹胸穿上红袍礼服,一洗草莽野性,脸上的旧伤也不见了,那种轮廓上的神似让人无法忽视。一个是男生女相,一个是女生男相,竟在两性融合的中间地带撞上了。
沉浸在并不愉快的回忆之中,深深怀念久别的亲人,宝珠早忘了避嫌,目不转睛、魂不守舍地盯着盛装打扮的霍七郎出神。
这让在场另外两人都深感不安。
霍七自知生得好,常被人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否则也不会闯祸被老二洞真子重手破相。耳畔听得二楼走廊传来捏碎围栏的咯吱声响,寒气忽隐忽现,她悄悄背过身去,尽量削弱自己存在的气息,低调地找了张角落的桌子面墙坐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