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民叔和我爸出了变故,逃亡东北之后,我没有去过一次商场购物,也没去过一次饭店吃饭,至于说什么歌舞厅,夜总会,更是想都没想过。
我也想潇洒一回,我身上的担子很重,我需要钱,哪怕一分钱我都不敢乱花,因为我怕民叔的病,万一哪天需要很大一笔费用,我掏不出来。
在医院里工作的半年,我见到过无数个家庭,因为没有钱治病,而不得不放弃治疗。
我不想未来的某一天,民叔是因为我没钱给他看病,而走上的人生尽头。
那样我会愧疚一辈子!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为了庆祝你今天旗开得胜,我请客,咱们去喝酒。”
江凡搂住我的肩膀,像两兄弟一样。
她是一个在别人面前冷冰冰的女人,跟我独处起来时,却活泼开朗。
这种反差感,让我欣喜,至少证明,我在她那里不是外人。
“我在你家蹭了这么多天的饭,今晚我请客。”
想了一下,我答应了江凡的邀请。
今天是一个值得高兴的日子,十四万,至少接下来民叔化疗的费用不用再发愁。
大军的场子,距离民叔所在的医院非常近,我先回了一趟医院,确认民叔没有异样,并且进入了梦乡后,这才放心的离开。
从医院离开后,我和江凡先去到了她家,我要将十四万现金,暂放在江凡的家里。
医院里人多眼杂,又不是单间。
一个病房里,三张病床,住着各色各样的人,十四万现金若是放在病房里,我根本放心不下。
回到江凡家中,我特意找了一个隐秘的地方,将钱藏了起来。
九八年,天眼系统还没有得到普及,官方想要抓捕一个犯罪嫌疑人的难度很大。
科技不够完善,破案率低,入室盗窃,车站盗窃这种情况,在这个年代屡见不鲜。
所以,必要的保护措施也要做周全。
将钱藏好,我与江凡出了门。
江凡在这一片的夜场生活,可谓是轻车熟路,在她的带领下,我第一次进入了歌舞厅。
“感觉怎么样?”
找了一个卡座坐下,江凡指着周围的环境,对我扬了扬下巴。
我环视周围,点了点头:“还不错,音乐挺嗨的,光也很好看,那群人跳舞跳得也不错。”
其实,这种地方给我的感觉,并不好。
我没有什么音乐细胞,从小到大没来过这种地方,也没感受过她所谓的迪厅乐趣。
震耳的音乐乱哄哄,五颜六色的闪光灯贼刺眼,一群人站在一个铁皮模样的东西上,摇头晃脑像一群精神病。
这就是我对歌舞厅的第一印象。
反正在此时的我眼里,在这里地方玩的人,都好像是一群盲流子一样。
“你好两位,需要点些什么?”服务员走上前,拿出菜单递给我们。
“一箱嘉士伯啤酒,一个果盘,毛豆和花生给我拼个盘。”江凡轻车熟路的点了几个小菜,将菜单递给我:“你看看要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