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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当然,安娜是个很好的女孩子,如果她有困难,我自然会帮助她,不过,现在我并不认为她有麻烦。她交男朋友,是很正常的,可以结婚,难道她就不可以交男朋友?太爱管闲事了。人家的事,我可没兴趣,因此,这个忙我认为没有理由去帮。”潘伟烈看一看腕表:“喜欢多耽会儿,我姓潘的欢迎,可是,很抱歉,我有事,不能奉陪。”

潘伟烈说完,不客气地上楼去了,安妮本来还有很多话要说,但是,既然没有诉说的对象,她也没有理由继续留在潘家,只得怏怏地离去。

虽然安妮为此非常不愉快,不过,由于她佳期在望,她也没有办法去兼理别人的事,这件事便不了了之。

安妮结婚的前一天,由安娜提议,几位兄弟姐妹,为她开一个惜别舞会,因为安妮是女儿,她嫁出去后,就不再属于这个家庭了,所以这个惜别舞会很有意义,高太太十分赞成。在她看来,舞会是属于年轻人的,为了令孩子们开心,她决定不参加他们的舞会,那天晚上,高太太便到朋友的家里打通宵麻将。

安娜他们可高兴了,因为得到了高太太的准许与支持。高太太说过,只要孩子们高兴,即使开一次舞会花几千元也值得,因此,安娜,天德和天恩商量(过去,天恩对娱乐最不感兴趣,他只是喜欢运动,打球,但是自从和明珠在一起,他也喜欢听唱片和跳流行舞了,连人也罗曼蒂克起来),他们要请两队乐队,轮流通宵演奏,要吃华尔登的自助餐,而且还设有抽奖礼物。至于家中的布置,他们也准备请一个舞会设计专家来设计,他们希望开一个盛大豪华热闹的舞会,准备的时间虽然不够充分,不过在香港只要有钱,什么也可以办得来的。

对此,艾莉,安妮,甚至安琪都很开心,因为,她们也想高兴一下,加之,高太太又不参加,安琪准备大着胆子请马希浩来参加,而安娜,也准备把史佐治带来,因为那天的客人必然极多,没有人会留心谁是谁的朋友。由于天恩和明珠是朋友,潘伟烈自然也在被请之列,其实,别说是潘伟烈,就算是极普通的朋友,安娜兄妹为了热闹,也会一起把他们拉来的。

安娜计算一下,那天被请的人,将近八百个,幸而高家的房子,连花园有一百多万呎,就算多请几百,也不愁会太多,不过,晚餐的费用可惊人呢!高家有钱,当然不在乎,但是,这笔费用,落在穷人的身上,就可以足够一家人一年至两年的生活费用,怪不得杜甫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穷与富的分别,实在很大。

这是年轻人的黄金时代,用的是父母的钱,吃的花的是向家里拿,自己完不必负担,要吃就吃,要玩就玩,只可惜要爱不能爱。安琪是个未亡人,却被迫守节;而安娜,她爱上了混血儿,高太太也是不会容许的。因为高太太外表开朗,骨子里守旧,她总认为外国人是野蛮人,自己的女儿是千金小姐,嫁一个有外国血统的人,就失了面子。

不过,因为家中热闹,他们仍然十分快乐,尤其是天德,开舞会,一定有不少女孩子来参加,他又可乘机追求一两个,他和妮妮已来往了三个月,他觉得腻了,决定要换一个新情人。

潘伟烈接到请柬,最初他忿忿然地说不去,后来又回心一想,自己是男子汉,这样未免太不够大度,又何况,安妮亲自来找他,这证明,安妮对于这一桩婚约十分满意,否则,安妮为什么不回到他的身边?爱情是不可以勉强的,安妮爱何佑才,自有她的理由,外人是不会明白的。虽然,很多人认为何佑才相貌丑陋,但情人眼里出西施,安妮喜欢他,就感到他可爱了。

正如有人说安妮配不上他一样,潘伟烈把这个问题,想了很久,他认为,安妮并非很丑,不过,她的性情的确很不适合自己,潘伟烈和天恩一样,是个很活跃的青年,平时也喜欢运动,他将来的伴侣,也应该是个活泼的女孩子,如果和安妮结婚,一个爱动,一个爱静,结果就会出现矛盾。

潘伟烈想开了,他不再痛恨安妮,反而认为自己太不够理智,潘伟烈再回想一下安娜,安娜和他的性情比较接近,两个人都很活跃,又何况安娜十分漂亮,比安妮漂亮许多。不过她太傲,这一点潘伟烈是不大喜欢的,因为潘伟烈喜欢的是有含蓄美的女孩子,如果安娜有一点女性温柔,就可以满足潘伟烈的英雄感,潘伟烈就会死心塌地地追求她,然而,世界上毕竟没有十十美的人,照说安娜也就算是不错的了。

潘伟烈决定去看看安娜,因此,他改变了主意,决定参加高家的舞会,他这样做,高家的人一定会觉得他宽宏大量,很够风度,而且,他也可以乘此机会,向安妮道歉。

星期六,安妮出嫁的前一天,高家里里外外,布置得极美,七彩气球,金色挂条,红色墙灯,不同形状、不同颜色的包装礼物,还有意大利的灯饰,花园每一棵树,都闪闪发亮,十分好看。

其实,高家的女孩子更好看:大少奶奶一向喜欢金碧辉煌,她穿了一套金色的套装晚礼服旗袍,艾莉穿的是翠绿色,安琪挑选了淡紫色,新娘子

安妮,由高太太作主挑选,她穿了一件极漂亮,极华贵的粉红色晚礼服,至于七公主安娜小姐,她穿的是一件雪纺质,橙色底,镶上白色、黄色和绿色假钻、珠子和胶片的晚礼服,她的打扮,艳丽不俗,再加上她外表娇美,仪态大方,因此,她是场最美、最突出的女孩子,本来高家每一次请客,她总是最美的。

在高家的客人中,仍然是明珠最美。她今晚的打扮,并不新派,但也不落后,她穿了一件珍珠色的晚礼服,配上套真玉首饰,头发盘到头顶上,发上有一个翡翠皇冠。

明珠虽极美,不过,认识她的人不多,因此,她受注意的程度,就比不上安娜。由于安娜是主人家,人又活泼,因而客人都对她倾慕不已。

明珠故意把自己藏起来,她不愿在人家的宴会里出风头,因为,她比安娜还要美一些。

潘伟烈和明珠一起来。本来,天恩要亲自去接明珠,不过,既然潘伟烈也来参加,那明珠自有她哥哥护送,天恩也就减少了一份工作。天恩对明珠,是深爱的,可是他们经常吵架,为了一件小事,为了一个小问题,两个人也会吵起来。因为他们都很孩子气,而且都爱逞强,因此稍为不满,就大吵特吵,不过不到一两天,他们又好起来,正是三天好,两天吵,一向都是如此,有时候,玩得好好的,他们也会吵起来。

如果认为他们之间已经感情破裂,那就错了,他们只不过闹意气罢了,并非互相痛恨。

潘伟烈一进高家,他第一眼,并没搜看安妮。以往,他每一次到高家,总是暗中找安妮,他不敢公开找安妮,是因为安妮要保守秘密,可是,明天安妮就是何家妇,潘伟烈没有理由要关心她,他所应关心的是安娜,他要仔细看清安娜是否很可爱。

他并非没见过安娜,他认识安娜已有几年,可是他从未认真仔细地看过她。以前,安娜还很小,潘伟烈看到她就抚一抚她的头,叫她一声小妹妹,后来安娜长大了,他仍然把她当小妹妹,不过,没有再抚她的头罢了。

安娜善于应酬,那是因为她性情开朗,而且又是高太太的宠儿,因此她不像她姐姐一样缩在一角,由于安娜像花蝴蝶似的跑来跑去,因此特别惹人注目,潘伟烈一走进客厅,第一眼就看见了她。

潘伟烈退后几步,站到一角,他要仔细地看看安娜。大家都说安娜很美,就连明珠,也常常称赞她,潘伟烈要自己看清楚才能下断语。此刻如果他站在大厅的中央看安娜,人家说不定会以为他是个大傻瓜哩。

安娜的确很美,像一个可爱的天使,英雄爱美人,没有一个男人,不爱美丽的女人,尤其是年轻活泼,有生命力的女孩子,是人人都会喜欢的。

潘伟烈对自己说,有一个这样的女朋友也不错,又何况安娜是死心塌地地爱自己,人是难得有一个美丽而多情的爱人的。许许多多人想追求安娜,安娜都不肯多望一眼,而她单独钟情自己,如果自己还要拒绝,那实在是个大笨蛋。

潘伟烈一股热情,恨不得立刻把自己的心声告诉安娜,可是,他刚要举步,就停住了,因为他突然想到安妮说过,安娜最近和一个叫佐治的混血儿常在一起,不知道史佐治有没有来。

潘伟烈是一个君子,他不愿意夺人所爱,虽然,他和安娜认识在先,但是,是他自己放弃了机会,所以就算是史佐治把安娜抢走,他也怨不得人。

想到这儿,潘伟烈走开了,他大大方方地去恭贺安妮。在今天以前,他对安妮可能还有恨,如果在以往,说不定他会对安妮说几句尖酸刻薄的话,但是,他现在不再恨安妮了,所以,他一片诚意地祝福安妮和他的未来的丈夫,希望他们白头偕老。

安妮见潘伟烈的态度转变,感到十分诧异。因为,前几天她去找潘伟烈,潘伟烈还对她诸般讽刺,故而安妮根本不相信伟烈会来参加她的惜别舞会,现在,他不单来了,而且还诚恳地向她和何佑才祝福,安妮深感欣慰。

安妮一面欢迎客人,一面暗中在想,今天真是一个极好的机会,我可以安排伟烈和安娜在一起,希望伟烈会喜欢安娜,更希望安娜会接受伟烈的爱,幸好史佐治没有来,不然的话……

安妮正在想,突然,她望见门外,出现一个男孩,穿着金色尼克鲁西装,翠绿色衬衣,还有金色的漆皮舞鞋,胸前挂一个宝石链牌,恰恰就是史佐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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