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古物那一回,其实梅格亦在随行之列。
因此,他其实是见过那个传奇一样东方女子的。
自小在你死我活的训练营里长大,梅格是踩着无数同伴的尸首,才勉强获得活着的资格。
也获得称那个人一声叔父的资格。
因而十几岁时就拥有随那人出行的本事,堪堪不过是少年人,身手利落,杀伐果断,最得那人喜欢。
他甚至扬言,此后衣钵,是要承给梅格的。
梅格听到这话,自然是觉得欢喜。
他踩着累累尸骨走出来,当然是为了出人头地,也是为了母亲和姐姐能够衣食无忧的活着,若是能攀到高位,做那睥睨一切的掌权者,自然是顶顶好的事情。
那一回,他跟着叔父,一路追着那个传奇女子,穿过大江南北,几次将人扣住,又几次被她侥幸逃脱。
一回又一回的追着她跑,费尽心力,彼时少年的梅格还在想着,那个东方女子果真是像传闻中一样的传奇,聪慧过人,逗他们一行人……仿佛逗狗一样。
即使身陷牢狱,也从来都是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的从容。
唯独有一回……见她真正动了怒。
劫狱那一次,他们杀了一个狱警。
那是林溪淼第一次变了脸色,甚至不惜动了身手,杀了他们三个同伴。
最终被他们拿住的时候,面容染血,目光仍是凶狠至极的。
“有本事杀了我,杀了我,你们永远也得不到那些东西!”
时隔多年,梅格仍是记得那个女人凛冽而浸透锋芒的目光,浑身是伤,却无惧无畏,仿佛掉队的孤狼,虽身陷囹圄,但仍不改霸气。
但她也会玩味的端详他的面容,笑称他少年风华,模样过于精致好看,倘使不是对立阵营,一定要人掳回去,给自己女儿做个童养夫的。
直到很多年后,梅格腹背受敌,被同伴暗算,吃尽苦头,慌不择路的装进一所民居。
他看到一双熟悉的眼。
刚刚成年的小姑娘,生的宛若瓷娃娃一样精雕玉琢,眼眶红红的,怯怯的像只纯白无瑕的小白兔。
但被他要挟时,眼底却不自觉生出凛冽和锋芒来。
“我可以保你,进来吧!”
抬手推开尖利的刀刃,她斜睨过来,透出三分不屑:“倚着你的伤势,再不处理,一定会失血而死。”
梅格眯眼,神色更是锐利。
“卧室床头柜里有止血的药和绷带,记得把血渍处理干净,外头我来挡着。”
合上门之后,梅格被推了进去。
也不知怎么,他第一次相信一个陌生娇弱的小姑娘,当真进了她的卧房,按着她所说的找出药来,迅速给自己处理伤口。
等收拾好一切,小姑娘推门进来了。
“打发走了,只此一回,下次不要随便寻什么人要挟。”
梅格抬眼看她。
她却垂了眼,并不与他对视:“我没仔细看你,也不记得你的样子,再待半小时,你就离开,我不爱招惹是非,会把这件事烂在肚子里,只当从未见过你。”
梅格那时当真觉得,这个小姑娘与自己当初遇见的传奇女子,是顶顶像的。
连眉眼都神似。
再见面时,已是v市。
她叫,周清和。
其实他从国外旁观颁奖典礼时就知道她的名字,但领了任务入v市之后,他头一遭才知道她的身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