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时分。
运来客栈。
王秋风尘仆仆,一脸疲惫的来到了这家店里,一屁股坐下,大声道:“掌柜的,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赶紧端上来!”
这是他和金武扬约定会合的地方,不过中途出了很多事,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王秋也知道对方估计是不会再来了。
自己这趟镖,恐怕是已经结束了。
店小二一溜小跑过来,看到衣衫褴褛的王秋,满脸笑容顿时变成不屑。
“没听见吗,赶紧把饭菜好酒都呈上来!”王秋拍桌大叫。
他死里逃生,饥肠辘辘,心情正差,再也没有半点遮掩,直接爆发。
“不好意思,本店规模不大,概不赊欠。”店小二懒洋洋的说道。
“什么意思,怕我不给钱吗?”王秋冷哼,在兜里掏摸半晌,不禁愕然。
一路逃亡,王秋多次变换身份,又在城外经历了生死绝境,能够保留一身衣服算是不错了,哪里还有钱?
店小二嗤笑:“哪里来的要饭的,也不看看这儿是什么地方,没钱就赶紧滚出去!”
王秋不死心,在浑身上下找了半天,终于在裤子口袋的夹层里找到了一个铜板。
“哎哟,一大钱啊,这可了不得!”店小二呵呵大笑,阴阳怪气道,“这位客官,您是要买一碗清汤呢,还是买半个馒头呢?”
店里的其他客人,也有不少人起哄大笑。
王秋没有理会旁人的嘲笑,注视着手里的铜板许久。
“原来,钱是这么重要。”
在王家的日子,王秋一直都是挥金如土,一掷千金,从未体会过没钱的感觉,甚至对钱的概念都很模糊。
离开远阳城之前,王秋随手将一包金叶子给了宜春院的莫妈,浑然不放在心上,就可以看出他对待金钱的习惯。
店小二的讥讽,让他开始了解外界的某些规则。
“多谢提醒,不过我不会花掉这一钱的。”王秋撕下一角衣襟,穿过铜钱孔,然后挂在脖子上,和玉佩放在一处。
这枚铜板意义非凡,王秋没有随意花掉,而是留下来,打算时刻警醒自己。
自己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富贵公子,而是流浪江湖的穷鬼,再没有奢侈的资格。
“没钱就赶紧滚!”店小二彻底翻了面皮,怒喝道。
王秋脸色坦然,站起来朝店外走去。
“这位小友,如不嫌弃,来我这儿喝一杯如何?”
王秋回头,靠窗的一张桌子边上坐着一名白衣人。
白衣人年约三十,相貌质朴,身上也别无装饰,比较醒目的,则是那一头根本不合年纪的白发,那本应该是上了年纪的老者才具备的特征。
由于昨晚的遭遇,王秋对白衣人还留有恐惧,一时间竟不敢过去。
“放心吧,我这酒不要钱。”白衣人笑道。
对方的神情中没有老年人应有的沧桑,而是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恬淡,仿佛正明明白白地告诉王秋,他是—个对任何人都没有恶意的避世之人。
王秋感受到了对方的真诚,那种眼神,没有半点讥讽之意。
“多谢……前辈。”王秋迟疑了一下。
“吾名碧叶,你可以称呼我为碧先生。”白衣人十分热情,拿起酒瓶给王秋倒了满满一杯,“萍水相逢即有缘,请。”
对方倒酒的时候,露出洁白的手腕,王秋目光及处,那里有一块碧绿色的物事,呈一片叶子的形状,像是胎记刺青一类,却又并非在皮肤表面,而是位于手腕内部,诡异的映照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