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
朱翠翠心一横,干脆拿起地上的钱。
反正也是个赔钱货,这些钱是少了点,但既然人疯了,留下来肯定得闹翻了天,整的袁家上下鸡犬不宁,还不如让这家人给弄走。
“直接带走吧!没给她办过户口什么的,她以前有个名字,叫什么……立?”
“是翊!”
袁春花读过,连忙拿起纸笔写了个字,扔到连翊脚边,嫌弃的说道:“你的名字,赶紧走吧!别再给我家惹事了!”
袁春花知道当时朱翠翠把连翊买回来后,连翊身边有一块玉。
当时她只有八岁,还摸过那块玉,是温热的,雕的很漂亮,上面就刻着一个“翊”字。
最震惊的是,那块玉是红色的,鲜艳的红色,似血一般。
当时朱翠翠以为是个男娃娃,而“翊”字好听也好看,就捡了个现成,直接取名叫:袁翊。
结果后来发现是个女娃娃,就开始叫她“赔钱货”、“小杂种”,再也没叫过名字了。
几年后,袁家来了个亲戚,听说挺懂玉,以五万块的价格把那块玉收走了。
“妈!”袁美仙很是不甘心,她拉住朱翠翠,撅着嘴说,“那我怎么办?不是要带我走吗?”
朱翠翠连忙给了一个眼神示意她,压低了声说道:“妈再给你想办法,我家美仙可不去当佣人,那贱蹄子生下来就是伺候人的!”
“可是我就想去当佣人!”袁美仙气红了眼,本来朱翠翠都为她安排好了,谁知被那个杂种抢了先,那可是京都,只要能进豪门,做什么她都无所谓!
穆鸿秋看了眼那个字,神色微微翊动:“翊字好啊!是个好名字!”
同时,他的心里也有几分疑惑,袁家两个女儿一个和叫“袁春花”,一个叫“袁美仙”,可见朱翠翠和袁三的化水平。
这夫妻俩是怎么取出“翊”这个字的?
…
连翊被穆家人带走了,她本人倒觉得没什么,去哪里都一样,只是心里却有一丝惋惜,袁家人她还没有教训够。
她看向车窗外,嘴角勾起瘆人的笑,这里她还会回来的,希望袁家人不要离开这村子。
穆辞涂了最好的药,脸已经消肿,此时和连翊坐在同一辆车里,两人都坐在车后座,穆辞却离她八丈远。
虽然他爸已经把这小疯子的鞭子收走了,但是他心底还是莫名畏惧,一是这小疯子拳脚功夫了得,二是这小疯子身上的气息冷漠,让人望而生畏,不敢靠近。
尤其是那双散发着杀气和寒意的双眼,穆辞总感觉对方随时都想把自己弄死。
“喂!”但是穆辞就想犯个贱,他眯着眼打量连翊,语气带着一丝傲然,“我当时帮你说话,是因为不想被那女的缠上,可不是因为你。”
连翊默不作声,甚至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实在是一看到穆辞那张脸,她就动了杀心。
穆辞等了半天没等到连翊说话,顿时有种一拳砸在棉花上的无力感,他斜睨着她,“你哑巴了?小爷跟你说话呢!”
“哦。”连翊漫不经心的从嘴里挤出一个字。
“你!”穆辞握紧拳,逼自己冷静下来,他太想掐死这小疯子,但他知道自己打不过对方。
等回到京都,他一定要让沈奇好好操练他一番,迟早有一天,他会把这小疯子踩在脚下,将今天所受的耻辱统统还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