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水市只能算是个四线城市,二百多万的人口,恐怕一不小心就要归到五线城市了。只因水运方面相对便利,所以这个城市的经济还算说的过去,在这里生活的人们不能说不求上进吧,总之是没什么压力就对了。“虽然我们工资低,但我们买得起房啊”这是本地人经常安慰自己的一句话,也确实如此,相对于北上广,本地2、3千元的工资确实不高,但、5千元一平米的房价,的确只有那些大城市的十分之一,大家倒也安居乐业,这就是闫月出1岁以后居住的城市了。
现在是21年的1月日,闫月出在今天要到公司报道,这是他第一天上班,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他,这份工作来的很轻松。闫月出的母亲是一家银行的信贷主管,由于工作性质,接触的企业较多,随便托人帮个小忙,便给自己的儿子找了一家当地比较大的商贸公司,算是个不错的工作。当然这也不算是走后门,毕竟大学毕业生是很少回来的,大家都想去大城市展,所以高级人才的缺失也是城市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对方很痛快就答应了闫月出的岗位,他母亲的作用是蛮大的。
闫月出从高中起就在外地借读,一直到大学,已经离开家年了,因为在9年前的一次意外,他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当时他的脑袋左侧眉骨以上厘米处缝了6针,并引起了暂时性失忆。只能休学在家慢慢恢复,初三一年的课程就这么耽误过去了,还错过人生过程的第一“考”。虽然丢失了生活方面的记忆,但学识方面居然没受多大影响,又经过了一年的复读,还是如期的考上了高中。这时月出的父母决定让他去外地读寄宿高中,理由是担心他继续居住在那里,时常见到熟悉的人和物,可能会让他的大脑再次受到刺激而引起记忆混乱,并告诉他经过这次事件他们再也经不起吓了,虽然想法极端些,也希望他能理解父母的苦心。“现在看来,这实在是有点杞人忧天了。”月出有时想,“我的脑袋就这么不顶用,有那么容易被刺激到么?”还是有其他原因呢?不得而知,可怜天下父母心呐。毕竟在这几年的时间里,闫月出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精神记忆方面的问题。和正常人一样,应该说比大多数人还要聪明一些才对,可能是那次撞击让他开了巧了。
在上海就读的大学,而毕业之后选择回到这个自己的家乡,也是他本人的意愿,他实在不喜欢人流如潮、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的城市,那里的生活和工作压力对于他这个上进心不足、喜欢慢节奏的人来说,简直是地狱。他宁可回到自己的小城市,反正家境还不错,生活悠闲自在,何苦呢。于是在家里晃了3个月后,终于在今天,月出要开始人生第一份职业了,一个办公室的员。
闫月出的身材比较消瘦,大概是那次撞击以后体质都变了,其实他以前并不是一个瘦人,现在却怎么吃都不胖。18的身高穿起西装来还是蛮有型的,问题是他头上的疤痕,要怎样遮挡住,对于头型,月出着实费了一番功夫。最终的方案:从那道伤疤开始,将右边的头全部往右边梳,并留下侧刘海,而伤疤的左边全部毛寸,这样那道疤痕就不是很明显了,后脑勺就扑通的学生头就行了,他自认为这样还是蛮帅的,实际上也不错,他本人长得也还算帅气,应该会让女孩子们觉得他是一个帅哥吧。
办理入职手续很顺利,负责接待他的是人事主管,介绍的非常仔细,可能上面有交代吧。随后安排了一名同事带月出去了所在的工位,一个坐落在12楼的办公大厅,里面有几十个工位,坐满了人,月出的位置就在离门口比较近,当然离窗户就远了。而他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其实新人往往没有第一项工作,都是给人家打下手,用一段时间来熟悉工作内容适应环境,而闫月出帮忙打下手的同事,是一个同龄人,名叫胡志。
“闫月出,我来公司也没多久,所以也不算很熟悉公司的业务。”胡志谦逊的说道。
“前辈,您叫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胡志面露疑惑,就好像别人天生就应该知道他的名字似得。
“哦,抱歉,忘了自己我介绍,我叫胡志,志向的志,三个月前进的公司。听说你大学毕业就回来了,怎么不在外面闯一闯。”
月出无奈的答道:“外面的世界太危险,就我上大学的地方,房价都快8万了,虽然工资是比这里高。”
“呵呵,对,识时务者为俊杰,如果不求大富大贵,回家还是蛮舒服的,”胡志赞同道。
胡志比闫月出的个头稍高一点,有1米85的样子,戴着副黑框扁方形眼睛,看起来度数也不大,留着一个很韩范的头型,将大半眉毛都挡住了。这么高的个子再加上有些壮的身材,和他的脑袋的卖相有点不搭。
“你学的什么专业?”胡志玩弄的手中的笔。
“工商管理。”
“这个专业其实挺尴尬的。”两个人相对而坐,趁着没工作,聊起天来。
“对啊,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职业,你呢,前辈?”
“我学的是计算机,也是很杂的行业,在外面干了小1年,觉得也是压力大,就回来了。”
两个人就这么闲聊着,胡志就在月出对面的桌子办公,但却没有安排什么工作给月出,就这样看看电脑,聊聊天,一天就混过去了,他到是乐意之至。
下午6点准时下班,闫月出还不太适应上班的节奏,实际上5点5时,很多人就都开始收拾包,办公室一下子热闹了起来。
胡志也是很快收拾好了包,并背在了左肩,准备第一时间冲出去打卡下班:“下班了,你住哪?”胡志问道
“离这很近,走着有半小时就到了。”
“那也不近了,这个距离是挺尴尬的,坐车又太近。”
“就当是锻炼了。”闫月出也开始收拾办公桌,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他今天来什么都没带,所以没有包可以拿,明天要想着起码带个水杯,今天他只能用共用的一次性杯。
打过卡后,排队等电梯,这个点人很多。
“过几天我给你安排个欢迎会吧,也跟大家认识一下”胡志的想法不错,闫月出也有此意。
“那就辛苦前辈了。”
“啥前辈啊,我不过比你早进公司3个月。”
“了不起!已经过试用期了!”月出调侃道
“行了你。”
经过一天的接触,两人已经算是熟了,胡志这人很好说话,看似严肃,说着说着就不正经起来了。说着话,两人走出了公司。
“前辈你跟我一路啊?”
“哦,不,相反,我去那边买点东西再回去。”两个人并排而行,随着人流进入了街道,马路边已经被车停满了,下班后,大家都想第一时间挤出去,但越挤越慢,眼前已经是堵车的形势了。
但对走路的人无所谓。“那正好给我介绍一下周边的环境了。”闫月出笑道。
“你这离家时间长了,家乡的变化还是蛮大的。”
胡志开始介绍周围的商店,公司拥有一栋2层高的楼,在这个城市,就算是比较高的建筑了,而且地处相对繁华的地方,店铺很多,购物吃饭都很方便。
“那边都是服装店,女同事经常转。这边有很多小饭店,平常我们都来这吃饭,有几家确实很不错哟!”
就这样一边走,一遍介绍,两个人拐进了一条不算宽的马路,看来胡志想要买的东西在这里。
“唉?胡……”
“胡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