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在村子里晃悠了一下,然后回去乖巧地笑了笑,继续厚着脸皮住下去——也不算厚着脸皮,那对耳环现代的价值好像是八万多,对折一下,一只就是四万多,一下子给出四万,不多住会儿我亏心。
还行,大哥也能看出来这亮闪闪的价值高,让我愿意住多久住多久,享受座上宾待遇。
打消了再找个住处的心思,我就开始想办法唠嗑混点交情。
大哥是个手艺人,除了木工的活,偶尔还进城打点零工,我拜托他进城时带我一个,没忘记营业自己的落难大小姐人设。
不过进城说不定要查身份证明,我一个黑户……难道要伪装难民吗?
要是城门口只有我一个难民,那未免也太尴尬了吧。
小弟是个十多岁的少年,常被大哥“臭小子,臭小子”地骂着,除了帮忙干活之外,每天还会背着担子去挑水。
那时,挑水是长沙的热门行业。家境贫困者,很多是靠挑水维持生计,甚至为家里减轻负担的少年也去挑水补贴家用。因为挑水的人多,一旦碰到夏季用水高峰或者秋冬水荒,争抢水现象频发。
我更自闭,每天足不出户,专心苟着。
那时候晚上熬夜是要点灯油的,都是很昂贵的东西,我也跟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一下子健康了不少。
大哥叫李自淳,小弟叫李自山,但我脸皮厚,我也跟着叫大哥,回头也跟着叫老弟。
硬生生挤出了一个不存在的辈分。
李自山白了我一眼,“哪来的老弟?”
“那我叫你小李。”我一锤定音。
比起忙碌的大哥,我更多时间是和小李一起插科打诨。
“老二。”
他不耐烦地应了一声,“来了。”
门口忽然冒出一个头来,“老二,缺个人,来不来。”
“不去。”
我眨眨眼,和门外的小胖子对上了眼睛,想了想,笑了一下,朝他挥挥手。
小胖子呆住了,拘谨地冲我笑,然后冲过来给小李拉走,“借个人,一会儿就还哈。”
我乐了。
“我靠你小子,我说你怎么这么久都没出来玩呢,”小胖子语无伦次,“……这么俊的姑娘,你上哪拐来的?”
他往后一靠,翻了个白眼,心里有些不大痛快,“落难大小姐,在这待几天。”
“你确定?”小胖子压低了声音,“那大家闺秀最在意名声,你家两个大男人,外面说起来不清不楚的,她怎么不找个娶了亲的投宿去?”
李自山倒是很平静,“这事你别管,懒得和你说,你也别往外瞎传。”
然后回头,没管在外面挠头的小胖子,继续烧火做饭。
“今天吃什么?”她问,身上穿的是他娘的老旧衣服,没有多好,娘总是愿意从苛待自己中省下几钱的,那件衣服她也穿了好多年,透着浆洗多次的粗糙感,小时候去抱娘,离得近了,能从上面闻到柔软的皂角香。
他控制不住思绪的蔓延,惊异自己怎么会把她和娘联想到一起。
她不一样。
和娘完全没有共同点。
娘是麻木的隐忍,苦涩的泪水,火爆的打骂,柴米油盐的精打细算,和足够把孩子拉扯大的坚韧。
她是富贵乡里捧着的明珠,粗糙的衣服会把她的皮肤磨红,他看到她好几次不大自在地调整肩膀和腰部,大概从没穿过这种粗布麻衣。
她是平静又好奇的目光,黑黝黝的眼睛里永远有一种生机勃勃的光芒,会对家里的每个物件好奇,仿佛永远对未知乐此不疲,仿佛这是一片充满梦想的土地,而不是麻木,动荡,永无出头之日,死水一样的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