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
就像是被摁下了静止键,所有人慢慢地转过身来,目光汇聚到我身上。
面摊老板正在收拾碗筷,动作慢下来。吃完面要走的客人也重新坐了下来——即使我仍然只看着面前这碗面,也能感觉到,他们都在看着我。
面汤沸腾的热气蒸着我的脸,重新戴上的耳环细细摇晃,是初来乍到时,我戴着的那双耳环。一只曾在大哥那里作抵押,它确实十分美丽,金色的祥云纹连着指甲盖那么大,圆润通透的红玉髓珠子,下面摇摇晃晃地拽着金色的扇纹。
另外一只也是金色的,上面是白色的钻石,金色的细链从中坠下来,吊着一颗水滴形的红钻石。
我每天戴着它招摇过市,估计它已经成了辨认我的方式之一。
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到了它。
我侧过头,看见那两个人已经转身停了下来,冲我笑了笑,拱手作揖,带着小心翼翼的讨好,“姑娘怎么了?”
挺明智的,我想,他们要是不停下来,我一个筷子带着“即死”就飞出去了。
我说,“过来。”
越来越多的人聚过来,人群给他们让出了一条道,他们站成一圈,用探寻与质疑的目光窃窃私语。
他们就在人群的凝视下走到离我一米多远的距离,似乎想要开口说些什么。
我侧头问,手里还抓着筷子,“这是你们的孩子?”
“对,”他似乎还想说什么。
我比了个手势,示意他停下。
“这么听我话,你也听过我的名声吧。”
“是,现在长沙城内,谁不知道您呢?”那男人冲我讨好地笑。
我还在想,我有什么名声,别真的是“kn”,给我整进局子里。
不过确实警察署有人来找我来着,我当时特别淡定,问他们,有证据吗?怎么能证明我杀了人?
哦,你说地上的石子就是我杀人的武器,那你用豆子石子做武器的同时,又让身体毫无伤口,这样杀人给我看看,你能办到再来和我说话。
怎么就不能是他们突发急病呢。
警察署调查了一阵子,不了了之了。我继续做个法外狂徒,游走在大街小巷,等诸事已毕回去蹲局子可以,在这里蹲局子不值当,里面是不是一堆被冤枉的都不好说,我对民国时期警察署的能力感到质疑。
老老实实进去蹲给我一种我是傻叉的感觉。
还别说,有了凶名,办啥事是真管用,比如现在——
我点点头,好整以暇,语气真诚,“我要抢你们的孩子,你们有意见吗?”
“啊,没意见,没意见……”男人露出讪讪地笑,怼了旁边的女人一杵子,那女人把孩子推出来,也冲我卖笑,小女孩儿赶紧跑到我这边,我看她似乎还想凑近我,抬眼看她,“别动。”
离我一米远,这个距离,就算是间谍也不能在我的面里下毒,我满意了。
转头就开始打劫——人活着,某些时候就不能品德高尚,比如说人都死了,你就要把他的钱拿走再利用,比如说前面极有可能是人贩子,你不好杀他们,但可以让他们破财消灾。
“人可以走,钱留下。”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表情似乎有点复杂,有一种又惊讶又意料之中的感觉。
最后送上来的是两个钱袋,我说,“还有吗?”
“这,”男人苦笑着看我,“小的身家微薄……”女人也在后面畏畏缩缩地点头。
“哦,”我祭出熟悉的话语,“我不信。”
两个人表情都僵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