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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迷失 第十七章 一言不合就开怼

庄大妈的话刚说完,我的肚子就很合时宜的咕咕作响。庄大妈看我一眼走了出去,很快地端进两个缺口的粗瓷碗,放到桌上。

“们赶紧把身上的湿衣服换掉再吃点东西,别着凉了。我和小狗儿就在隔壁,有事喊我。走,小狗儿,哥哥他们要休息了,不要吵他们。”说完庄大妈就拉着小狗儿离开房间。

身上的衣服湿淋淋怪不舒服的,早就想换了。我迫不及待的拿起一套衣服准备换上,可是,瞄到床上还躺着一个人。要我在一个被自己鄙视无数次的人面前,脱到只剩内衣的让他过眼瘾,那可是万万不行!虽然在现代社会里,女子在沙滩或游泳池穿着类似内衣的泳衣,也会引来他人的注视,可如今场合不同对象不一样,可不能跟穿泳衣相提并论。

想了一会,我拿起另外那套衣服往西平王的脸扔过去。准确无误的命中目标后,我用带着警告性质的语气低声说:“把眼睛蒙上,不准往这边看。”

西平王把衣服从脸上移开,没看清楚他的表情,只听得他懒洋洋地说:“我不是没见过美人,更没眼瞎,像这种平平无奇的,哼……”

他虽没把话说完但配以极具讽刺性的一声轻哼作为结尾,我想不明白他的意思都不行。简而言之,就是他这个花心烂萝卜阅女无数,象我这种普通货色根本就不能入他死色狼的法眼了。虽然我一直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和“绝色美女”、“倾城美人”有那么一点点、一小截的差距,但给这个寒冰脸这样地看扁,心里不由得有些冒火。如果不是念在他救我一命、身受重伤的份上,我肯定要给点颜色他看看。

哼哼!不能给点颜色看看,那总得要损几句我的心理才能平衡!眉头一皱,计上心头。我不凶,但我要让好好地明白一下女人是不能乱得罪这个道理。

我不动声色地放下手里的衣服,用温柔得连自己都忍不住起疙瘩皮的关切语气说:“现在受了伤,身体虚弱得很,赶紧把衣服换了吧,要不然着凉就不好了。”在他作出任何反应前,我又往他的床铺靠近几步很善解人意地补充,“受了伤不能随便乱动,要不要我来伺候更衣?”强忍着恶心想吐的感觉,才勉强撑着笑脸说完这番话。

“不用。”倒是拒绝得挺干脆利落的。

我没再说话,退后几步把脸稍微的转到一边,眼角却留意着他的动静。等到他刚脱光上衣的时候,我一下子跳到他跟前,眯着眼,奸笑着凑近上下打量着他。嘿,想不到这家伙的身材还挺不赖的,忽略他身上的伤,能看到他是既有胸肌又有二头肌,身上看起来没有任何多余的赘肉,简直就是穿衣显瘦脱衣见真章啊!还有,在昏暗的灯光映照下,他皮肤好象也挺滑溜的,这样的人才不去当模特拍那些晒身材的广告真是可惜了。

他反应很快的把衣服拉上来遮住身体,一副见到色狼的模样问:“想干嘛?”

靠!老婆孩子都有好几个的花心萝卜,还装什么纯情?还怕给女人占的便宜?拜托啦,本姑娘对没兴趣,只不过是想捉弄一下而已。占便宜?我才不会做这种吃大亏的事!

我马上收起笑容,很严肃认真地说:“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以的标志小模样和这一身比女人还要娇贵的滑-嫩的皮肤,若是女人起码也是个祸国妖姬。可惜偏偏生成男儿身,真是浪费啊,浪费了天生的好本钱!”

“!”

好象古代的男人是很不能忍受被别人当成女人看的,看来是真的了。西平王听我这么一说,除了一个“”字外,都气得吐不出其他字来了。

把他气得说不出话,心里那个痛快啊!我快乐且故意的对他微笑着,边哼着歌边悠哉悠哉的端起碗来慢慢的喝起里面的稀饭。

我心情大好的喝光碗里最后的一口稀饭后,才把另一个碗端到床边,放在床上。故意不去看西平王的脸色,继续哼着轻快的小调,慢慢地走出房间到隔壁向庄大妈要一些可以铺到地上打地铺的东西。

庄大妈有点惊讶地问:“小双,那床虽然不大但两个人挤一挤还是可以睡得下的,怎么还要睡地上?”

要跟那个花心男人睡在同一张床上,这种毁自己清白的吃亏事情,我得要脑子进多少水才会去干呢?况且,瞧那床残旧的程度,睡一个人上去后还能屹立不倒没塌下来都是个奇迹了。

我很实诚地笑着说:“哥哥受了伤,我睡觉的时候老是挥拳踢脚的,如果不小心打到哥哥身上的伤口就不好了。”

庄大妈“哦”了一下,展开一个“完明白”的表情说:“稍等,我马上去给弄!”

不一会,她就捧着大堆的不知道是稻草还是麦杆的干草类物体走进来,铺到离床两步之遥的角落里,手脚麻利地很快弄好一个简单的干草地铺;接着她又出去找来几块破布铺了上去,我的临时床铺便是完成了。

忙碌完后,庄大妈顺手把放在桌上的两只空碗收起来,走了出去。

我朝西平王看了一眼,只见他已定坐在床上,做着类似打坐的动作,应该是在运功调息。我没有理会他,拿起刚才打算换上的那套衣服,把灯吹灭后摸索着走回到我那张简陋的干草床上。

快速的换好衣服后,随手把湿衣服放到一边,大字型的躺到干草上。一整天神经都绷得紧紧的倒不觉得有什么,现在放松下来却觉得浑身上下没有哪里 不痛的,之前撞到的地方更觉得象有火在烧。唉,刚才忘了让大夫瞧瞧,白天在地宫的机关里又滚又摔的,说不定还给摔成了内伤。想爬起来去问庄大妈有没有跌打药酒之类的拿来揉揉,但疲累的身躯一躺下来就不想动。身体上的痛疼和不舒适的干草床,皆斗不过周公的魅力,不用多久我的眼皮就沉沉地合上。

睡梦中,依稀感觉到有人在轻轻地推我,同时有人在耳边小声喊着:“小双,起来了。小双,小双。”

小双是谁?喊错人了吧?睡意正浓的我转了转身,含糊地说:“别吵我,让我再睡一会。”

“小双,小双。”某人坚持不懈地在推我。

被推了好几下后我的睡意被驱去不少,昏沉的脑袋也渐渐清醒起来。我总算是想起昨天发生过的事,终于想起“小双”是我现在的化名,也终于想起我昨天拍着胸口说要和庄大妈一起干活赚钱的。痛苦地爬起来,把眼睛揉了好一会才完清醒过来。匆匆忙忙地梳洗过,喝过半碗跟昨晚一样味道的稀饭后就跟着庄大妈摸黑出门。

庄大妈临出门时吩咐小狗儿:“狗儿乖乖别乱跑,好好看着大双哥哥。”

小狗儿乖巧地点点头,庄大妈这才背上一把类似砍柴刀的物体,提起一根粗长木棍,在木棍的一头挽上一捆草绳,再递给我一个竹背篓。外面还是黑黑的一片,零碎的星光和空中的一弯残月是此时黑暗中仅有的光明来源,我们就凭着这点微弱的光上路。以我的视力,只能勉强地看到自己伸出去的五个指头,为免出意外,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紧跟在庄大妈身后,一脚深一脚浅地往更高更远的山上走去。

到达目的地后,东方的天边开始泛白,天色渐渐亮起来。

庄大妈手脚利落的很快就砍好一大堆柴,身手之快,动作之利落,跟她那枯瘦的身型形成巨大的反差。反观自己,手忙脚乱了好半天,没能把柴绑成一堆不说还差点被柴枝打到脸上来,最终还是得靠庄大妈帮忙才把柴捆好挑到木棍上。我想庄大妈肯定是看出我是那种说时天下无敌、做时有心无力的人,她非常善解人意地抢先把柴挑到肩上,让我继续背着空竹篓跟在她后面走。

我们往回走,走到离庄大妈家不远的一块菜地上。我依然是手忙脚乱的帮倒忙,庄大妈依然是手脚利落地摘菜,很快把竹篓装满。我试着把装满菜的竹篓背到肩上,很沉!不过,之前夸过海口,总不能这么丢人的说自己不行。于是,我只得咬着牙背着那沉沉的竹篓,跟在庄大妈身后,费力地往她口中所说的“离这不远、山下的鹿城”走去。

顺着弯弯曲曲的山路走了起码半个小时,还是没看到鹿城的影。

一问,庄大妈便回答说:“快到了。”她指着远处一座紧连我们现在走着的起伏大山,“翻过那座山,再往前走几里路就到鹿城了。”

我几乎要晕倒,这也叫“快到了”?我这时才知道,古人说的“不远”,跟现代人的“不远”观念是很不同的。举袖擦擦额上不断冒出的汗,被竹篓的绳压着的肩膀早已在发痛;望着遥远漫长的路,虽然觉得痛苦万分,但是看在钱的份上,再不行也得要硬扛着。

好不容易才走到鹿城,庄大妈来到一条热闹的大街上找了个地方把柴、竹篓放好。

我朝四周好奇地张望。这座鹿城看起来风格和之前路过的洛城很相似:一条笔直的黄土大道,两边多是是黄土墙、茅草屋顶的房子,应该是民房。偶尔有一、两家是用泥砖加木材筑成的两层高青灰色瓦顶的房子,那些房子门前挂着迎风飘动、写着字的布幡,看阵势象是做生意的地方。再看看街道两旁,还有若干个象我们这样,面前放着柴、菜的同行。

庄大妈和那些同行亲热地打着招呼。她边和他们打招呼向我一一介绍:“这个是住在山东面的马大叔,那个是住在山中的于大娘,还有那边那个是住在山西面的李大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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